基金全称 | 安信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安信红利精选混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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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8381(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3年10月11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3年11月14日 / 2.645亿份 |
资产规模 | 0.96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7956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安信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张明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1元(1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通过把握宏观经济和市场的变化趋势,精选持续分红能力强且估值相对合理的优质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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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相关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基于各项重要的经济指标分析宏观经济趋势,结合货币财政政策形势、行业发展状况、证券市场走势等综合分析,主动判断所处经济周期和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本基金将根据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对未来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制定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重点关注红利精选主题股票投资机会。本基金采取积极的股票投资策略,综合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企业及其发展环境的深入分析,寻求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在行业内具有竞争优势且估值相对合理的优质上市公司,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选择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选择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 (2)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公司基本面、国内经济和相关行业发展前景、境外机构投资者行为、境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行为、世界主要经济体经济发展前景和货币政策、主流资本市场对投资者的相对吸引力等影响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的主要因素,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红利精选主题股票的界定 本基金管理人将满足以下前两项中任一项且同时满足第三项特征的股票作为符合红利精选主题的公司,构建基础股票池: (1)在过去两年中,至少有一年实施现金分红且现金分红率(现金分红/净利润)或股息率(现金分红/市值)处于市场前50%; (2)中证红利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3)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的非ST及非*ST股票。 衍生品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适当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等金融工具的投资。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风险收益特征,通过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策略,以改善投资组合的投资效果,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合理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 (3)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融资业务策略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目标、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资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基金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款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少1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可能导致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进行重新评定,因而本基金的产品风险等级具体结果应以各销售机构提供的最新评级结果为准。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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