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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况

基金全称富国中债7-10年政策性金融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富国中债7-10年政策性金融债ETF发起式联接A
基金代码018266(前端)基金类型指数型-固收
发行日期2023年04月06日成立日期/规模2023年04月07日 / 0.100亿份
资产规模26.50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份额规模24.0411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
基金经理人朱征星李金柳成立来分红每份累计0.00元(1次)
管理费率0.15%(每年)托管费率0.05%(每年)
销售服务费率0.00%(每年)最高认购费率0.4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4%(前端)
最高申购费率0.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5%(前端)
最高赎回费率1.50%(前端)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7-10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跟踪标的中债-7-10年政策性金融债全价(总值)指数
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直接从基金产品中扣除,具体计算方法及费率结构请参见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与业绩比较基准相似的回报。

暂无数据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国债期货、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目标ETF为主要投资标的,方便投资者通过本基金投资目标ETF。本基金并不参与目标ETF的管理。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正常范围的,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当标的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券进行调整。 资产配置策略 为实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的资产投资于目标ETF。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目标ETF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目标ETF的方式如下: (1)申购和赎回:目标ETF开放申购赎回后,按照目标ETF法律文件约定的方式申赎目标ETF。 (2)二级市场方式:目标ETF上市交易后,在二级市场进行目标ETF基金份额的交易。 当目标ETF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本基金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E类和F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E类和F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目标ETF为债券型基金,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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