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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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8010(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12年03月05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3年03月02日 / -- |
资产规模 | 5.21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4.2307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长盛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杨秋鹏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6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信息技术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电子信息产业上市公司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在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的发展思路带动下,我国的电子信息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本基金通过精选个股,把握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中的投资机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大类资产配置 在大类资产配置中,本基金将主要考虑:(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数据变化等;(2)微观经济指标,包括各行业主要企业的盈利变化情况及盈利预期等;(3)市场指标,包括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资金的供求关系及其变化等;(4)政策因素,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及其它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各种政策。 本基金将通过深入分析上述指标与因素,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控制市场风险,提高配置效率。 股票投资策略 (1)电子信息产业上市公司股票的界定 电子信息产业,是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由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电子信息服务构成的产业体系。电子信息产业内涵非常丰富,包括微电子、光电子、软件、计算机、通信、网络、消费电子以及信息服务业等领域。 从对上市公司股票的界定来看,按照申银万国研究所一级行业分类标准,从产业链的上游到下游,电子信息产业链上的行业具体包括:电子行业、计算机行业、通信行业和传媒行业。 如果未来由于技术进步或经济结构变化导致本基金电子信息产业的覆盖范围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有权适时对上述定义进行补充和修订。如果未来申银万国研究所对行业分类标准进行调整,例如对一、二级行业进行增减,则本基金管理人亦将酌情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未来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不再存续或不再发布行业分类标准,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对电子信息产业的界定,自行选择符合电子信息产业范畴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本基金为主题型基金,投资于电子信息产业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将不低于股票类资产的80%。 (2)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和投资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选择具有长期持续增长能力的公司。具体从公司基本状况和股票估值两个方面进行筛选: 1)公司基本状况分析 A.经营状况分析 电子信息产业的上市公司,具有技术密集、附加值高、成长空间大等特点。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上市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研发能力、公司治理等多方面的运营管理能力,判断公司的核心价值与成长能力,选择具有良好经营状况的上市公司股票。 经营模式方面,选择主营业务鲜明、行业地位突出、产品与服务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上市公司股票; 产品研发能力方面,选择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和市场拓展能力的上市公司股票; 公司治理方面,选择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管理水平较高的上市公司股票。 B.财务状况分析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成长和股本扩张能力以及现金流管理水平,选择优良财务状况的上市公司股票。 盈利能力方面,主要考察销售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ROE)等指标; 成长和股本扩张能力方面,主要考察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净资产增速、净利润增速、每股收益(EPS)增速、每股现金流净额增速等指标; 现金流管理能力方面,主要考察每股现金流净额等指标。 2)股票估值分析 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相对价值、收购价值等方面的研究,考察市盈率(P/E)、市净率(P/B)、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自由现金流贴现(DCF)等一系列估值指标,给出股票综合评级,从中选择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公司。 本基金将结合公司状况以及股票估值分析的基本结论,选择具有竞争优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股票,组建并动态调整电子信息产业优选股票库。 基金经理将按照本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审慎精选,权衡风险收益特征后,根据市场波动情况构建股票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1、本基金A类和C类份额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现金红利则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H类份额收益分配方式遵照招募说明书补充文件的规定办理; 2、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每类基金份额中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可供分配利润以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为准。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6、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分红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品种,预期风险和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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