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建信电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建信电子行业股票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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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7746(前端)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发行日期 | 2023年03月06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3年04月11日 / 2.198亿份 |
资产规模 | 0.35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3899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建信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证券 |
基金经理人 | 江映德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全指电子指数*80%+中证港股通电子综合指数*1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电子行业优质企业,把握中国电子行业发展带来的投资机遇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含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从宏观面、政策面、基本面和资金面等四个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各类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时机的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政策因素、宏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因素四方面指标,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制定并适时调整股票配置比例及投资策略。 1、电子行业的定义 本基金界定的电子行业是指主营业务为电子终端及组件、光学光电子、电子元件、电子化学品的公司,具体包括半导体设计、制造及封装领域、消费电子零部件与模组制造领域、光学光电子设计及制造领域、电容电感零部件设计及制造领域、电子设备设计、开发、应用及集成领域。本基金将着重关注上述领域中具备核心技术竞争优势、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具备长期成长能力或依靠技术创新迅速成长的公司。 未来随着科技进步、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本基金对相关行业的界定范围发生变动,本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上述界定标准,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坚持“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策略,通过广泛选择投资标的,多维度认可标的价值,重点研究具有竞争力比较优势、未来成长空间大、持续经营能力强的上市公司,同时结合定量分析和多种价值评估方法进行多角度投资价值分析。 (1)定性选取具备竞争力优势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定性分析的因素包括:a、公司所处的产业链地位;b、公司创新能力;c、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美誉度;d、公司的治理结构;e、公司财务状况等。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对按上述步骤定性筛选出来的股票,进一步进行定量分析。本基金采取的指标包括:市值排名、净资产收益率、净资产与市值比率(B/P)、每股盈利/每股市价(E/P)、年现金流/市值(C/P)、销售收入/市值(S/P)、过去3年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过去3年每股收益复合增长率以及未来收入利润增长预测等。 (3)股票价值评估 针对股票所属产业特点的不同,本基金将采取不同的股票估值模型,在综合考虑股票历史的、国内的、国际相对的估值水平的基础上,对企业进行相对价值评估。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将综合比较并选择港股市场中符合本基金投资主题的优质股票进行投资。 4、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状况、市场估值、发行人基本面情况等因素,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融资策略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预期风险、收益、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参与融券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参与融券业务,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未来,根据市场情况,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A类和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调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如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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