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湘财研究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湘财研究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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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6782(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2年11月01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2年12月14日 / 2.094亿份 |
资产规模 | 0.09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1101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湘财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浙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程涛、徐亦达、包佳敏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5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通过对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适度配置,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把握不同时期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投资机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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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基本面(包括经济运行周期、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分析判断,和对流动性水平(包括资金面供需情况、证券市场估值水平、宏观利率走势等)的深入研究,分析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三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收益,并据此对本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现金之间的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1)在行业配置方面本基金将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遵循自上而下的配置思路,充分挖掘和利用市场中潜在的投资机会,实现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将综合运用行业轮动策略,在自上而下的策略框架下,结合对行业和企业成长性的基本面研究,追求有远见地、准确地把握经济发展和变更中的投资机会。 ①行业轮动策略 A股市场长期以来一直存在行业轮动现象,行业内个股的基本面信息是决定行业整体表现的重要因素。基金经理根据每股收益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等公司财务指标和研究部门提供的公司基本面信息对行业整体的景气程度和业绩表现进行总体把握,识别不同时期的强势行业,把握业绩驱动下的行业轮动特征。根据行业景气度的相对强弱以及策略评估的情况调整行业配置的权重,评估市场整体风格的边际变化,增加特定因子的暴露,提升整体的配置效应。 (2)在个股投资方面本基金将采用价值投资和成长投资相结合的策略。 ①价值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寻找价值被低估的股票进行投资,以谋求估值反转带来的收益。通过运用多项指标如市盈率、市净率、市盈增长比率、摊销前利润、自由现金流贴现等进行相对估值,精选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②成长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成长型公司的投资以新兴产业、处于周期性景气上升阶段的拐点行业以及持续增长的传统产业为重点,并精选其中行业代表性高、潜在成长性好、估值具有吸引力的个股进行投资。对于新兴产业,在对产业结构演变趋势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重点投资体现行业发展方向、拥有核心技术、创新意识领先并已经形成明确盈利模式的公司;对于拐点产业,依据对行业景气变化趋势的研究,结合投资增长率等辅助判断指标,提前发现景气度进入上升周期的行业,重点投资拐点行业中景气敏感度高的公司;对于传统产业,主要关注产业增长的持续性、企业的竞争优势、发展战略以及潜在发展空间,重点投资具有清晰商业模式、增长具有可持续性和不可复制性的公司。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境内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参与融资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业务。
1、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形成份额的锁定期与原基金份额保持一致;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的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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