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中信保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信保诚优胜精选混合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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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6255(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09年07月22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2年07月15日 / -- |
资产规模 | 0.01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0037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中信保诚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王睿、吴昊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23元(2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6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具有积极变化特征的上市公司,追求高于基准的超额收益,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认为,上市公司的长期发展遵循“优胜劣汰”的规律。企业应根据所处的外部环境变化而不断积极变化。精选该类“优胜”上市公司,能够实现基金长期稳定增值的投资目标。 同时,上市公司的积极变化会依次在管理人态度、公司财务数据和股票价格上先后反映。在积极变化反映到股票价格之前,介入该类上市公司的投资,能够创造超额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 本基金定位为混合型基金,其战略性资产配置以股票为主,并不因市场的中短期变化而改变。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本基金将根据MVRS模型,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市场估值水平、风险水平以及市场情绪,在一定的范围内作战术性资产配置调整,以降低系统性风险对基金收益的影响。 股票投资策略 (1)投资理念 本基金认为,上市公司的长期发展遵循“优胜劣汰”的规律。企业应根据所处的外部环境变化而不断积极变化。精选该类“优胜”上市公司,能够实现基金长期稳定增值的投资目标。 同时,上市公司的积极变化会依次在管理人态度、公司财务数据和股票价格上先后反映。在积极变化反映到股票价格之前,介入该类上市公司的投资,能够创造超额收益。 (2)选股策略 鉴于此,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将以“自下而上”的精选策略为主,以甄别产生积极变化的上市公司。对于该类上市公司的投资可以分为两大类: (a.)积极变化已经体现在公司财务数据上,但尚未在股价中充分反映的上市公司 积极变化可以具体体现在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高、现金流改善、营运能力提高等方面。本基金将首先通过“积极变化财务指标评价体系”,筛选出公司财务数据改善的上市公司。具体参考的指标包括: 盈利能力提高方面主要考察销售收入、销售毛利率、净资产汇报率、总资产回报率等指标;现金流改善方面主要考察经营性现金流等指标; 营运能力改善方面主要考察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等指标; 特别地,对于银行业,我们主要考察存贷款比率、不良贷款比例、贷款总额等指标。 本基金将根据上述指标在当年与前一年的数据比较结果,部分指标突出改善或整体指标均出现改善的上市公司将是本基金投资关注的重点。 (b.)积极变化尚未反映在财务数据及股价上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该类公司的密切跟踪,特别是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把握管理层是否将要实施或已经实施相应的公司战略,以适应公司所处的环境,包括行业周期、竞争格局、上下游市场变化等出现变化。战略的有效性可以根据其能否促进产业进化、技术进化、规模进化、管理进化、重组等进行判断。 (3)股票投资组合构建 在基本面研究的基础上,本基金将考研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以判断上市公司的积极变化是否已经反映到股价中,并辅助判断买入的时机以及作为抛售所持股票的重要依据。 在估值过程中,强调以盈利为基础的估值(市盈率,市现率等)和以资产为基础的估值(净资产价值,重置价值等)相结合,以期给出合理的估值判断。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深入研究基础证券投资价值,选择投资价值较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可能导致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5%(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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