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东吴兴弘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东吴兴弘一年持有混合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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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6098(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2年08月22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2年09月14日 / 5.962亿份 |
资产规模 | 0.48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5550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东吴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刘瑞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4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500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科学严格管理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健增值。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宏观经济数据、政策环境的变化趋势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对股票、债券和现金类资产的预期收益风险及相对投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以期达到风险和收益的优化平衡。 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进行行业遴选,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及不同行业的发展空间、景气周期、竞争格局、上下游供需情况等因素,精选受益于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的盈利趋势向好、发展前景良好、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行业进行重点配置,并根据经济发展变化趋势进行动态调整。 (2)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定性研究方法和定量研究方法相结合,对相关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精选具备较强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作为投资标的。 1)定量评估: 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成长性指标、盈利质量指标和估值指标等进行定量分析,以挑选具有相对优势的个股。 ①成长性评估:筛选相对全市场和行业具有较好发展潜力与发展速度的公司。采用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净利润增长率或营业收入增长率等指标。 ②质量评估:筛选具有良好盈利质量的公司。采用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净资产收益率(ROE)、资本回报率(ROIC)或经营性现金流占净利润比例等指标。 ③估值评估:筛选估值合理的公司。采用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销率(PS)或市净率(PB)等指标。 2)定性评估: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的核心业务竞争力、行业发展前景、市场地位、研发投入、创新属性等因素,寻找核心竞争力能持续增长并能够带动公司形成更深护城河的具有高质量增长的公司。通过实地调研、与目标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等方法,本基金将综合考评公司的治理结构、管理层工作能力、经营情况等,甄选拥有优秀管理层、经营稳健的上市公司。在比较投资标的的市场价格与内在投资价值后,进一步精选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个股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市场发展阶段、公司基本面变化动态优化调整投资组合。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本基金优先将基本面健康、业绩向上弹性较大、具有相对优势的上市公司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因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按原份额的锁定持有期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时,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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