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尚正新能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尚正新能源产业混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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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5732(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2年07月18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2年08月10日 / 2.461亿份 |
资产规模 | 0.22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3658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尚正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浙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张志梅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能源综合指数收益率(人民币)*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通过精选投资于新能源产业主题相关证券,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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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中,本基金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手段,在对宏观经济因素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判断宏观经济周期所处阶段。本基金将依据经济周期理论,结合对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各大类资产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的评估,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对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实时监控,并根据经济运行周期变动、货币供应、市场利率变化、市场估值、证券市场变化等因素以及对基金的风险评估进行灵活调整。在各类资产中,根据其参与市场基本要素的变动,调整各类资产在基金投资组合中的比例,以分散市场风险,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股票投资策略 (1)新能源产业主题的界定 新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常规天然气等已广泛使用的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比如太阳能、风能、核能、地热能、锂电池、燃料电池、新能源汽车等。本基金界定的新能源产业主题主要是指从事新能源产业相关领域的行业,包括:①太阳能、风能、水能、核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氢能等的生产和利用及相关技术服务;②新能源相关的工程建设、能源传输和运营行业(包括新能源电站的建设、智能电网、电站运营、分布式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等);③新能源汽车相关行业(包括新能源汽车整车、装备、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及相关技术服务等);④动力电池相关行业(包括动力电池、装备、原材料及上游矿产资源的生产与制造等);⑤储能和交互设备的生产和研发行业(包括电容器、充电桩、电缆等的研发生产制造,及与其相关的原材料生产与制造)。 根据中信一级行业分类,本基金所界定的新能源产业主题相关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电力设备及新能源、汽车、基础化工、有色金属、机械、电子、电力及公用事业等行业。 未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新能源产业主题的划分标准,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对上述界定方法进行变更。 (2)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精选新能源产业主题相关行业内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个股选择将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入手,定性方面主要考察上市公司所属行业发展前景、行业地位、竞争优势、管理团队、创新能力、核心商业模式及该商业模式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等多种因素;定量方面重点关注上市公司估值、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比较分析各优质上市公司的估值、成长及财务指标,优先选择行业内具有竞争优势的公司股票作为投资对象。 (3)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对于港股投资,本基金将重点关注: 1)在港股市场上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新能源产业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 2)A股市场稀缺的和新能源产业主题高度相关的香港本地和外资上市公司; 3)港股市场在行业结构、估值、AH股折溢价、股息率等方面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标的。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的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筛选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作为投资标的。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 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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