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华夏创新研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夏创新研选混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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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5227(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2年07月29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2年08月23日 / 3.085亿份 |
资产规模 | 0.30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3149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浙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叶力舟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获取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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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根据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和基金资产状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1)个股投资策略 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优化转型背景下,本基金重点关注创新所带来的发展机遇,主要投资于能够创造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机制,开发新领域并提供新服务,在市场竞争中掌握主动权的优质上市公司。在对个股进行持续、深入、全面研究的基础上,本基金主要从以下三个维度筛选投资标的: ①技术创新:企业应当形成可持续的技术创新机制,提升自主科技创新能力,培育核心竞争力。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企业是否能够充分整合现有的资源不断改进技术,推动制造工艺、装备与技术不断更新换代,从而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 ②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机制创新是指通过稳定的创新体系保障,形成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的管理机制。企业应当加强创新型组织建设,能够通过内部组织结构优化、设立创新管理部门、打造专业创新团队和平台等方式,持续激活内部创新动力,获取创新成果。 ③商业模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是应对新变革、满足新需求的有效途径。企业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应注重依托核心业务,聚焦新业态,抢占新领域,加强资本运作,积极迈向产业链高端,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 在具体的投资流程上,本基金将量化初筛与主动研究相结合,通过量化初筛保证投资的纪律性,通过主动研究保证研究的深度。量化初筛的指标包括盈利能力因子、盈利质量因子、成长性因子、发展潜力因子、财务或交易风险因子等;主动研究的维度包括竞争壁垒、商业模式、成长潜力、公司治理、企业家精神等。 (2)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对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本基金将充分挖掘资本市场互联互通、资金双向流动机制下A股市场和港股市场的投资机会,重点关注在香港市场上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中资公司以及A股市场稀缺的香港本地公司、外资公司。通过精选香港市场行业结构、估值、成长性等方面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标的,结合投研团队的综合判断,构建投资组合。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60%-95%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高于普通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还可通过港股通渠道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特殊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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