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二维码

用手机打开页面

基本概况

基金全称鹏华浙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鹏华浙华一年持有混合C
基金代码015029(前端)基金类型混合型-偏债
发行日期2022年03月14日成立日期/规模2022年04月27日 / 2.045亿份
资产规模0.18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24日)份额规模0.1683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12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
基金经理人杨雅洁范晶伟成立来分红每份累计0.00元(0次)
管理费率0.60%(每年)托管费率0.15%(每年)
销售服务费率0.40%(每年)最高认购费率0.00%(前端)
最高申购费率0.00%(前端)最高赎回费率0.00%(前端)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5%(经汇率估值调整)跟踪标的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直接从基金产品中扣除,具体计算方法及费率结构请参见基金《招募说明书》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合理配置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境内依法发行或上市交易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货币、税收、汇率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在此基础上对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制定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将重点关注行业增长前景、行业利润前景和行业成功要素等因素进行自上而下的行业遴选,同时结合对上市公司的竞争力分析、管理层分析等定性分析和对上市公司的关键估值方法(包括PE、PEG、PB、PS、EV/EBITDA等)等定量分析进行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 本基金所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适用上述个股投资策略外,还需关注: 1)在港股市场上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中资公司; 2)具有行业稀缺性的香港本地和外资公司; 3)港股市场在行业结构、估值、AH股折溢价、分红率等方面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标的。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参与融资业务策略 本基金可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基础上,参与融资业务。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并公告。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与原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保持一致;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份额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天天基金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将天天基金网设为上网首页吗?      将天天基金网添加到收藏夹吗?

关于我们|资质证明|研究中心|联系我们|安全指引|免责条款|隐私条款|风险提示函|意见建议|在线客服|诚聘英才

天天基金客服热线:95021 |客服邮箱:vip@1234567.com.cn|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 7:30-21:30 双休日 9:00-21:30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系证监会批准的基金销售机构[000000303]。天天基金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址:www.csrc.gov.cn/pub/shanghai
CopyRight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11-现在  沪ICP证:沪B2-2013002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10426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