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中航瑞华ESG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航瑞华ESG一年定开债发起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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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4553(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长债 |
发行日期 | 2021年12月20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2年03月16日 / 10.100亿份 |
资产规模 | 0.10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10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中航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华夏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茅勇峰、李祥源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8元(7次) |
管理费率 | 0.30%(每年) | 托管费率 | 0.0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4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ESG优选信用债指数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重视本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努力获取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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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金融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投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及资金供需情况的研究,把握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利差水平、风险水平,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基金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力争为基金资产获取稳健回报。 2、ESG责任投资方法和投资策略: ESG定义:ESG投资是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责任(Social)、公司治理(Governance)投资的总称,也是现代社会责任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ESG投资在投资过程中不仅重视投资回报,也兼顾投资的社会影响,增加考虑社会公平、经济发展、人类和平和环境保护等问题。近年来,ESG投资已成为一种能实现长期价值投资的先进投资理念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中债ESG评价体系及中证ESG评价体系筛选评分靠前的发行主体,从其发行的债券中进一步优选备选投资标的。 (1)中债ESG评价体系 中债ESG评价由环境绩效(E)、社会责任(S)、公司治理(G)三项汇总而成,每项由与其相关的若干维度构成,维度又进一步细分为若干评价因素。 环境绩效(E):企业的环境绩效主要衡量企业管理者在给定环境风险敞口下为减小企业经营对环境不利影响所做的努力及取得的成效,其目的是评价企业是否实现既定的环境目标。 社会责任(S):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衡量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对员工、客户、社区和环境等主体所承担责任的履行情况。公司治理(G):公司治理主要衡量企业决策机制和制衡机制对其可持续经营的影响,其内涵包含两个层面,一是企业经营决策的主要参与者之间责任和权利分配,是指由股东、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二是协调企业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机制,主要包括保护股东权利、优化董事会结构及功能、完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2)中证ESG评价体系 中证ESG评价方法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考察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三个维度。 环境(E):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揭示企业可能面临的环境风险和机遇,设置气候变化、污染与废物、自然资源、环境管理和环境机遇等主题。 社会(S):反映企业对利益相关方的管理以及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管理绩效和声誉提升,揭示企业可能面临的社会风险和机遇,设置利益相关方、责任管理和社会机遇等主题。 公司治理(G):反映公司通过内部和外部机制来保证公司决策科学化,维护公司可持续运营以及保障公司各方利益合理安排的能力,揭示公司可能面临的治理风险,设置股东治理、治理结构、管理层、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异常和管理运营等主题。 (3)ESG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中债ESG评价方法和中证ESG评价方法的特点,在兼顾评价主体全面的基础上,考虑评价主体的行业特征,分别按照中债ESG评价方法和中证ESG评价方法对评价主体进行打分,并按照行业主要选取ESG评分前30%评价主体发行的债券,作为本基金ESG主题备选投资标的,同时为控制本基金信用风险,本基金将按照内部信用评级方法,剔除不符合公司内部评级要求的ESG主题备选投资标的,以此通过“正向选择、负向剔除”的方法优选ESG表现突出的投资标的。 3、久期策略:本基金将通过宏观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政策等进行定性及定量分析,在考虑封闭期剩余期限的基础上,进而对市场利率水平和收益率曲线未来的变化趋势做出预测和判断。当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适当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适当提高组合的久期。以达到利用市场利率的波动和债券组合久期的调整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目的。 4、信用债券投资策略:信用债券是本基金重要投资标的,信用风险管理对于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至关重要。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周期、公司业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信用风险,确定信用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有效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同时,本基金将运用本基金管理人比较完善的信用债券评级体系,对信用债券发行人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析,结合流动性、信用利差、信用评级、违约风险等的综合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质信用债券进行投资。 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评级不低于AA(含),债项评级为AAA及以上的信用债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投资信用债资产的50%,债项评级为AA+的信用债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投资信用债资产的50%,债项评级为AA的信用债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投资信用债资产的20%。若无债项评级或债项评级为短期信用评级的,依照其主体评级,对于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均没有的信用债的评级管理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5、类属配置策略:不同类型的债券在收益率、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上存在差异,债券资产有必要配置于不同类型的债券品种以及在不同市场上进行配置,以寻求收益性、流动性和信用风险补偿间的最佳平衡点。本基金将综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及市场结构等因素分析的结果来决定投资组合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6、个券选择策略:本基金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水平,在综合考虑债券的信用评级、流动性、息票率、税赋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在确定债券组合久期之后,本基金将通过对不同信用类别债券的收益率基差分析,结合税收差异、信用风险分析、利差分析以及交易所流动性分析,判断个券的投资价值,以挑选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券种,建立具体的个券组合。 7、杠杆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 8、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和质量等因素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9、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对证券公司发行人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析结合流动性、信用利差、信用评级、违约风险等的综合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格优势的优质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10、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进行交易,以对冲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有效管理现金流量或降低建仓或调仓过程中的冲击成本等。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1、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等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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