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华夏优势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夏优势价值一年持有混合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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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3110(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1年12月10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2年03月04日 / 2.148亿份 |
资产规模 | 0.06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0635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农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黄文倩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7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获取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遵循价值投资的理念,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策略,挖掘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寻求具备投资价值的标的构建投资组合。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发展周期、行业竞争格局、海内外状况与趋势、技术水平发展趋势、社会需求等因素,对各个行业进行综合评估分析。通过把握较长周期内的行业轮动节奏与未来趋势,遴选那些可受益于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方向且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行业,并根据经济发展变化趋势,动态调整行业配置策略。 (2)个股投资策略 个股选择方面,本基金将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标的股票进行“自下而上”分析。定性分析主要针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持续成长性、市场前景、公司治理进行分析,把握公司盈利能力的质量和持续性,进而判断公司成长的可持续性。定量分析主要是筛选估值合理、成长性较高和盈利能力较强的公司进行投资。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对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在香港市场上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中资公司;A股市场稀缺的香港本地公司、外资公司;精选香港市场具备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 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基金可根据投资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选择将部分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港股。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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