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长城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长城大健康混合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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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3038(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1年11月29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12月21日 / 7.882亿份 |
资产规模 | 0.17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2483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长城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谭小兵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8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健康产业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围绕大健康投资方向,筛选优质企业进行组合投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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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积极主动的研究,发现那些基本面优良的公司,以好的价格买入好公司,长期投资优质领先公司,同时考虑宏观经济趋势及行业景气变化,优化投资组合配置,力争实现长期稳健收益。 (1)大健康主题界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日益重视健康及生活品质,且中国人口基数大,各个社会阶层具有不同的需求差异,未来与大健康相关的领域将有长期的投资机会。 本基金定义的大健康主题主要是指以原料药、创新药、传统中药、医疗器械、疫苗为主体的医药产业,以医院、药房、配送、体检为主体的医药服务产业,以保健食品、医疗美容、康复医疗等为主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以养老服务为主的健康养老产业,以商业保险、养生旅游为主的产业融合领域以及创新技术带来的智慧医疗、精准医学、生物技术的产业升级领域。 (2)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在基于以上主题及行业配置的基础之上,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股精选,构建本基金的各级股票池。本基金在进行股票资产配置时,将考察企业的流动性和换手率指标,参考基金的流动性需求,以降低股票资产的流动性风险。 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将重点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前景、公司在行业产业链中的地位、公司未来的持续成长性、公司的盈利模式及公司的治理结构等。 在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将结合PE、PB、PS、PEG等相对估值指标以及自由现金流贴现等绝对估值方法来考察企业的估值水平,以判断当前股价高估或低估。 本基金在关注估值指标的同时,还会关注营业收入增长率、盈利增长率、现金流量增长率、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来评估企业的投资价值。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本基金将遵循大健康主题相关股票的投资策略,选择基本面良好、具有估值优势、流动性高的港股通标的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4)存托凭证投资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予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因港股市场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风险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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