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长城兴华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长城兴华优选一年定开混合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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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2313(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1年09月16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10月11日 / 4.764亿份 |
资产规模 | 0.48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7760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长城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杨建华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6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精选具有长期价值及成长性突出的优质企业进行投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注重企业的长期投资价值分析,通过个股精选构建投资组合。本基金根据个股深入研究寻找投资机会,同时注重根据宏观经济走势和各行业的景气度变化发现投资机会。 (1)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在考虑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股精选,构建本基金的各级股票池。本基金筛选股票主要关注各行业基本面优秀的企业,在个股股价低于其内在估值水平或估值合理的时候买入并持有,在估值显著高估或者风险收益比更高的个股出现时进行个股调整。 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基于财务指标构建量化选股模型,考虑营业收入增长率、盈利增长率、现金流量增长率、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来评估企业的投资价值。 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将重点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前景、公司在行业产业链中的地位、过往发展历史及公司未来的持续成长性、公司的盈利模式产品研发情况及公司的管理层等。 经过以上定性及定量步骤精选出基本面优秀、公司具有增长潜力、有投资价值吸引力的股票进行投资。 (2)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同时关注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市场优质标的的投资机会: 1)行业研究员重点覆盖的行业中,精选港股通中有行业代表性的公司; 2)与A股公司相比具有差异化及估值优势的公司; 3)港股通综合指数成分股中,筛选市值权重较高、流动性较好的公司进行配置。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投资策略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预期风险、收益、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资业务。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经营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环境、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开放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而不断变化。因此本基金在开放期将保持资产适当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场条件下的赎回要求,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做好流动性管理。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前提下,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予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因港股市场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风险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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