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博时创新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博时创新精选混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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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1486(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1年02月25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03月09日 / 39.770亿份 |
资产规模 | 6.06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10.6989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博时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肖瑞瑾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5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3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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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跟踪考量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外汇占款等)及国家财政、税收、货币、汇率各项政策,判断经济周期当前所处的位置及未来发展方向,并通过监测重要行业的产能利用与经济景气轮动研究,调整股票资产和固定收益资产的配置比例。 股票投资策略 1、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策略,精选创新能力较强的上市公司中具有估值优势的个股(包括但不限于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作为重点进行投资。 (1)定性分析 本基金采用定性分析的主要目的是,识别出全部或部分具备以下特征的创新型上市公司: 1)上市公司所处行业为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或者是限制国内相关产业发展、亟需补齐短板的紧缺产业; 2)上市公司在行业中掌握核心技术优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一定竞争壁垒的核心竞争力; 3)上市公司持续保持高强度的技术研发投入,并具备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实用产品的能力 4)上市公司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社会责任历史,从公司控制人、管理层和中层技术人员均有完善的激励机制,企业信息披露公开透明; (2)定量分析 由于创新型上市公司的特殊性,本基金将公司分为两类,并采用相应的定量分析方法,以识别具备潜在盈利弹性或持续成长能力的个股进行投资。 1)初期成长阶段:上市公司具备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转化能力,但由于处于行业成长初期,企业利润尚未体现。对这类公司,我们需要选取如下指标进行定量分析,识别相应投资价值。 A.成长性指标:行业增速和潜在市场空间,产业潜在空间/公司市值比,收入增长率,息税折旧前利润(EBITDA)增长率,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入增长率,自由现金流增长率; B.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投入资本回报率、经营性活动现金净流量、自由现金流净额、研发费用/收入比,息税折旧前利润/收入比, C.估值指标:市销率(P/S),市净率(P/B)、市现率(P/CF)和总市值; 2)稳定成长阶段:上市公司的产品已经形成稳定销售,行业竞争格局开始趋于稳定,企业利润开始逐步体现。对这类公司,我们需要选取如下指标进行定量分析,判断公司合理价值。 A.成长性指标:营业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收入增长率、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入增长率; B.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率、经营性活动现金净流入/利润总额等; C.估值指标: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净率(P/B)、市销率(PS)和总市值; (3)组合股票的投资吸引力评估分析 本基金对组合中股票进行紧密动态评估,采用包括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股息贴现模型、市盈率法、市净率法、PEG、EV/EBITDA、P/S、产业潜在空间/公司市值比等估值方法,选择最具投资价值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4)投资组合构建与优化 分别按照初期成长/稳定成长阶段的标准划分,定期动态评估基金组合中单个证券的预期收益及风险特性,对组合持仓进行动态优化,在合理风险水平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时监控组合中证券的估值水平和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在市场价格明显高于其内在合理价值、或者公司治理/企业社会责任出现重大风险时卖出证券。 2、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金资产通过港股通投资于港股,将重点关注以下几类港股通股票:在港股市场上市,行业中居于龙头地位,在技术或产品、市场竞争力强的代表性中资企业; 所处行业为国家鼓励的科技行业、公司掌握核心技术优势、在我国境内有业务布局的香港本地和外资公司; 港股市场在行业竞争结构、估值、AH股折溢价、股息率等方面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标的。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创新精选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采用主题投资策略,聚焦以科技进步和数字经济为代表的创新型产业,以及传统产业的科技赋能和转型升级。本基金结合行业比较分析,企业战略规划及核心竞争力分析等方法,精选具备良好发展前景和企业价值稳健增长的各类创新型企业,重点关注核心企业的业务成长性,关注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和外延性,积极把握科技与产业结合带来的投资机会。 创新型企业是指使用科技赋能,提升全要素劳动生产率,改造升级现有的产品定义、生产和营销的业务流程,推动形成新产品、新市场、新产业和新增长的一类企业。该类企业通过科技赋能,持续进行技术升级和管理升级,并在技术标准、管理品牌、经营理念和公司文化层面实现创新迭代,在市场竞争中形成一定优势和持续发展能力。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下列领域的创新型企业: (1)科技创新领域,主要包括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新兴软件、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硬件等; (2)消费创新领域,主要包括数字经济驱动的新兴互联网消费平台企业,在商业模式、产品、渠道、品牌建设方面有创新力的新兴消费品企业,以及积极转型升级的传统消费品企业等; (3)医药创新领域,主要包括生物制品、高端化学药、高端医疗设备、医疗服务与器械等相关创新技术服务等; (4)能源创新领域,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动力电池、先进核电、大型风电、高效光电光热、高效储能及相关创新技术服务等; (5)装备创新领域,主要包括智能建筑、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装备及相关创新技术服务等; (6)材料创新领域,主要包括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及相关创新技术服务等; (7)符合创新型企业定位的其他领域。 未来,随着技术发展及制度环境改变,本基金将按照以上标准所确定的创新精选概念,适时对主题涵盖范围进行动态调整,将相关行业及企业纳入本基金主题的界定范围内。 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依托于公司整体的信用研究团队,当预期某只债券有较高的违约风险时,可以购买对应债券的信用衍生品来控制标的债券的信用风险冲击。 本基金按风险管理的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参与信用衍生品交易,同时会根据实际情况尽量保持信用衍生品的名义本金与对应标的债券的面值相一致。 本基金将关注国内其他衍生产品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该衍生工具,本基金将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标相适应的投资策略,在充分评估衍生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 流通受限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净资本规模,以及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和流动性特点,兼顾基金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合理控制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 参与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预期风险、收益、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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