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国联景盛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国联景盛一年持有混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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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1353(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债 |
发行日期 | 2021年04月30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05月14日 / 38.651亿份 |
资产规模 | 2.83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2.7538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国联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邮储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陈薪羽、霍顺朝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6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8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0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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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券中,其经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认定的主体评级须在AA(含AA)以上。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包括金融债券(不含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在对宏观经济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判断宏观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及变化趋势,并结合估值水平、政策取向等因素,综合评估各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和风险,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以最大限度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 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 本基金注重对股市发展趋势的研究,根据行业发展规律和经济发展趋势,考虑外围国际市场联动关系,把握中国经济发展周期、经济发展方向和经济增长方式,通过剖析行业特征指标、行业竞争结构、行业盈利模式、行业景气度等综合判断行业投资价值,确定和动态调整各行业投资比例。 (2)个股选择 本基金认为具有稳定的盈利模式、持续良好的财务状况、领先的行业地位以及良好的治理结构等特征的上市公司在经济发展中会显现出良好的成长和盈利能力。这些企业能够充分自如应对市场竞争,并能获取持续优秀业绩回报。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于具备价值持续增长特征的企业,以获取超额汇报。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充分挖掘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资金双向流动机制下港股市场的投资机会,考察港股通股票的行业属性和商业模式,在A股暂时无相 应标的的行业中寻找估值低且具有成长性的标的。对于两地同时上市的公司,考察其折溢价水平,寻找相对于A股有折价或估值和波动性相当于A股更加稳定的H股标的。 本基金将持续追踪A股市场和港股市场的相对估值和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组合中港股通的投资比例。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则最短持有期按照份额对应的原确认日计算,不以红利再投资确认日重新计算; 2、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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