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长信稳健均衡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长信稳健均衡6个月持有期混合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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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1106(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债 |
发行日期 | 2021年03月15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03月30日 / 3.171亿份 |
资产规模 | 0.18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1884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长信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李家春、吴晖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6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5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管理,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提供稳定增长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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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利用全球信息平台、外部研究平台、行业信息平台以及自身的研究平台等信息资源,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理念,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进行研究,开展战略资产配置,之后通过战术资产配置再平衡基金资产组合,实现组合内各类别资产的优化配置。 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向和经济周期调整的深入研究,采用价值理念与成长理念相结合的方法来对行业进行筛选。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境内股票及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选择,将采用“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策略,对受益于国家/地区产业政策及经济发展方向的相关上市公司进行深入挖掘,在完善的估值体系下严格按照风险收益比最优原则选择标的资产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评估: ①品质评估分析 品质评估分析是本基金管理人基于企业的全面评估,对企业价值进行的有效分析和判断。上市公司品质评估分析包括财务品质评估和经营品质评估。 ②风险因素分析 风险因素分析是对个股的风险暴露程度进行多因素分析,该分析主要从两个角度进行,一个是利用个股本身特有的信息进行分析,包括竞争引致的主营业务衰退风险、管理风险、关联交易、投资项目风险、股权变动、收购兼并等。另一个是利用统计模型对风险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 ③估值分析 个股的估值是利用绝对估值和相对估值的方法,寻找估值合理和价值低估的个股进行投资。这里我们主要利用股利折现模型、现金流折现模型、剩余收入折现模型、P/E模型、EV/EBIT模型、FranchiseP/E模型等估值模型针对不同类型的产业和个股进行估值分析,另外在估值的过程中同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对股票估值的影响,排除通胀的影响因素。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分析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企业品质、风险因素、估值水平等因素,精选出具备估值优势、质地优良、风险可控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港股通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仅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在上述行业配置和个股投资策略下,比较个股与A股市场同类公司的质地及估值水平等要素,优选具备质地优良、行业景气的公司进行重点配置。 其他类型资产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适当参与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工具的投资。
1、本基金在符合基金有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选用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沪深300指数收益率和恒生指数收益率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标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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