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银华远兴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银华远兴一年持有期债券 |
---|---|---|---|
基金代码 | 010816(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混合二级 |
发行日期 | 2021年01月11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02月08日 / 2.232亿份 |
资产规模 | 0.43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4038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邮储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贾鹏、孙慧、王智伟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7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6%(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6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8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8%(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9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及严格的风险控制,追求长期稳定的回报,力争为投资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包括主板股票、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结合对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股票市场风险、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和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定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预期风险收益水平和配置时机。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积极主动地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和权益类资产等各类金融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1)A股股票投资策略 在股票的选择上,本基金将运用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以价值选股、组合投资为原则,选择具备估值吸引力、增长潜力显著的公司股票。通过选择高流动性股票,保证组合的高流动性;通过选择具有上涨或分红潜力的股票,保证组合的收益性;通过分散投资、组合投资,降低个股风险与集中度风险。“自下而上”精选个股,强调动态择时选股的主动管理策略,关注具有高成长性和估值优势的个股,并在此基础上运用动态调整的资产配置技术及相应的数量化方法进行组合管理,提高投资组合绩效。 (2)港股通标的股票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坚持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与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相结合的策略,积极优选相对于A股具有明显估值优势且质地优良的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将仅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 在个股选择层面,本基金主要采取业绩增速和估值相匹配的选股策略对港股通标的股票进行选择,以行业研究员的基本分析为基础,采取数量化的系统选股方法,精选业绩增速快,估值相对被低估的港股通标的投资品种。重点关注以下港股通标的股票: 对于A、H两地同时上市的公司,股价相对于A股明显折价的港股通标的股票; 对于仅在香港市场上市,而在A股属于稀缺行业的个股,本基金仍重点关注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着重考察净资产收益率(ROE)、资本回报率(ROIC)、毛利率、主营业务经营利润率等指标,并选择经营指标优于全市场平均水平且估值处于合理区间的港股通标的。 固定收益类品种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信用利差状况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债券的结构,并通过自下而上精选债券,获取优化收益。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1、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等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投资人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不受最短持有期限制;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并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关于我们|资质证明|研究中心|联系我们|安全指引|免责条款|隐私条款|风险提示函|意见建议|在线客服|诚聘英才
天天基金客服热线:95021 |客服邮箱:vip@1234567.com.cn|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 7:30-21:30 双休日 9:00-21:30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系证监会批准的基金销售机构[000000303]。天天基金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址:www.csrc.gov.cn/pub/shanghai
CopyRight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11-现在 沪ICP证:沪B2-2013002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10426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