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海富通均衡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海富通均衡甄选混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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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0790(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1年01月11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01月26日 / 39.792亿份 |
资产规模 | 9.35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9.9616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海富通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周雪军、吴昊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5%+恒生指数收益率(按估值汇率折算)*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均衡甄选优质行业及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力求超额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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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整体走势进行前瞻性研究,紧密跟踪资金流向、市场流动性、交易特征和投资者情绪等因素,兼顾经济增长的长期趋势和短期经济周期的波动,动态把握不同资产类别的投资价值、投资时机以及其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进行基金资产在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的合理配置。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力求超额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界定的均衡甄选投资,通过甄选具有真实业绩支撑、成长性相对确定并匹配合理估值的个股进行投资;构建组合时,将注重从风格(成长、价值)、行业上进行相对均衡的分散,并适当结合港股通投资实现跨市场风险分散,从而控制个股风险。 (1)个股配置策略 从基本面出发,挖掘个股背后确定性持续成长的逻辑;从数据入手,寻找具有真实业绩、估值合理的个股。 基本面上,本基金将从研究上市公司的商业模式、经营能力、行业地位、资源优势、技术创新等公司特质着手,通过对国内外同类型同行业企业发展路径的比较,结合对所处产业及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趋势的研判,挖掘个股背后确定性成长的逻辑。 财务数据上,通过对已公告及预期的财务指标,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率、税后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代表企业成长能力的指标的分析,判断企业成长的真实性和持续性,筛选出持续成长逻辑合理、业绩数据真实可靠的上市公司,构建股票库。 股票估值选择上,一方面,通过现金流贴现(如DDM、DCF)等模型计算“绝对估值指标”,另一方面,考察PE、PB、PS、EV/EBITDA等“相对估值指标”,通过对两方面指标的综合比较分析,结合同行业公司以及国际可比公司的估值情况,在上述股票库中,选择价值被低估、或者估值水平相对合理、与成长性相匹配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2)组合构建,均衡分散 筛选出目标上市公司股票后,本基金在组合构建、管理过程中,将分析投资组合在风格(成长、价值)与行业上的配置比例,进行相对均衡的配置,从而分散风险。 (3)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港股通投资标的的筛选上,注重对基本面良好、相对A股市场估值合理的股票进行长期投资。股票筛选的方法上,将以基本面研究为基础,辅以量化分析,以更深入、更全面的挖掘优质标的。另外,本基金所投资香港市场股票标的除适用上述股票市场投资策略外,还需关注: 1)香港股票市场与大陆股票市场存在的差异对股票投资价值的影响,比如行业分布、交易制度、市场流动性、投资者结构、市场波动性、涨跌停限制、估值与盈利回报等方面。 2)港股通每日额度应用情况。 3)人民币与港币间的汇兑比率变化。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各类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不同份额类别基金份额,其分红相互独立、互不影响;投资者不同基金交易账户设置的基金分红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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