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新沃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新沃创新领航混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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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0570(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0年11月23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0年12月24日 / 4.398亿份 |
资产规模 | 0.11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2087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新沃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宁波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刘腾飞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2%(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3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创新领航主题的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优选个股,进行积极的组合优化,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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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融资交易。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财政和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环境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在评价未来一段时间各类资产相对收益率的基础上,动态优化调整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配置。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回报。 股票投资策略 (1)创新领航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需投资于创新领航主题的股票。 本基金所指的“创新领航”主题涵盖了把创新发展作为应对环境变化、增强发展动力、把握主动权的发展之策,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推动产品和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甚至引领行业发展新方向的优质上市企业。 本基金对“创新领航”主题覆盖的上市公司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考量:一方面,本基金重点考虑上市公司能够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营销创新、流程创新、管理模式创新、组织文化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一种或多种创新形式,为公司带来先发优势、提高产品质量或提升服务水平、降低成本,从而提升长期竞争优势或盈利能力,在市场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另一方面,本基金考虑上市公司在所属行业内所发挥的引领带头作用,以标杆形象积极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引领行业发展新方向。创新并不专属于某些特定行业,无论是新兴产业还是传统行业,创新都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创造价值。 具体来看投资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特点: 1)过去两年研发投入比例在可比公司中处于前50%,或研发投入占收入的比重有明显的上升趋势; 2)过去两年研发人员占比在可比公司中处于前50%,或研发人员具有明显的增长趋势; 3)过去两年ROE均位于所处行业的前50%,或该指标具有较明显改善空间; 4)过去两年净利润率均位于所处行业的前50%,或该指标具有较明显改善空间; 5)过去两年经营性净现金流占公司净利润比例有改善趋势; 6)过去两年公司净营运周期有缩短趋势; 7)过去两年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后50%(从高到低排序),或资产负债率具有改善趋势; 本基金将综合评价上市公司过去两年的成长性,重点考察杠杆水平、收现率、市盈率、市净率、净营运周期、每股收益波动性、净资产收益率、现金充足率等指标,通过仔细分析入选个股行业属性后,筛选管理优秀、具有成长性、行业地位领先的高品质上市公司作为主要投资对象,构建投资组合及进行动态调整。 (2)个股精选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 (3)新股(含增发)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新股发行公司的行业景气度、财务稳健性、竞争力、成长性、估值水平等因素的综合分析选择新股。新发股票上市交易后,本基金将根据对股票内在投资价值的分析,结合市场环境的判断,选择适当的时机卖出。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融资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业务。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公告。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收益分配次数及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或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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