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格林泓安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格林泓安63个月定开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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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09738(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长债 |
发行日期 | 2020年07月31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0年11月02日 / 57.007亿份 |
资产规模 | 59.92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57.0072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格林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邮储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尹子昕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11元(3次) |
管理费率 | 0.15%(每年) | 托管费率 | 0.0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6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6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该封闭期起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2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及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不得主动投资于信用评级低于AAA级的信用债,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为力争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期到期日。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基于对未来宏观经济和利率环境的研究和预测,根据收益率、市场流动性、信用风险利差等因素,判断各个债券资产类属的预期回报,确定信用债、利率债、债券回购等的配置比例。 2、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由于封闭期内采用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在债券投资上持有剩余期限(或回售日)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债券品种。本基金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较高的收益,所以在个券的选择当中特别重视信用风险的评估和防范。本基金对于金融债、信用等级为投资级的企业(公司)债等信用类债券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通过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债券品种进行筛选过滤。 为控制本基金的信用风险,本基金将定期对所投资债券的信用资质和发行人的偿付能力进行评估。对于存在信用风险隐患的发行人所发行的债券,及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在封闭期内如所持有债券的信用风险显著加剧时,本基金将对该债券进行处置以减少损失。 3、债券回购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 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内进行杠杆投资,杠杆放大部分仍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并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5、现金管理策略 在每个封闭期内完成组合的构建之前,本基金将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对组合的现金头寸进行管理,选择到期日(或回售日)在建仓期之内的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进行投资,并采用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 由于在建仓期本基金的投资难以做到与封闭期剩余期限完美匹配,因此可能存在持有的部分投资品种在封闭期结束前到期兑付本息的情形。另一方面,本基金持有的部分投资品种的付息也将增加基金的现金头寸。对于现金头寸,本基金将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和封闭期剩余期限,选择到期日(或回售日)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进行投资或进行基金现金分红。 6、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原则上将使基金资产保持现金状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各类有效措施,保障基金运作安排,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仅有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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