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安信中证信用主体50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安信信用主体50债券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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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09259(前端)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固收 |
发行日期 | 2020年04月20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0年06月02日 / 2.036亿份 |
资产规模 | 0.00亿元(截止至:2021年06月21日) | 份额规模 | 0.0089亿份(截止至:2021年05月25日) |
基金管理人 | 安信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浦发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潘巍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0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3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3%(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3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3%(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信用主体50债券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中证信用主体50债券指数 |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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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其中,备选成份券或作为替代的非成份券的发行人须在指数公布的发行人篮子中。同时,单一发行主体(不含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的发行主体)的所有债券的持仓比例不超过组合净资产的5%。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标的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成份券的退市或违约风险、其在指数中的权重以及对跟踪误差的影响,据此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1、债券指数化投资策略 (1)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策略 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主要分为三步:划债券层级、筛选目标成份和逐步调整建仓。 ①划分债券层级 本基金根据债券的债券类型、剩余期限将标指数成份券划分层级,按照抽样分层的原理,确定各层级成份券及其权重。 ②筛选目标组合成份券 分层完成后,本基金在各层级成份券内利用动态最优化或随机抽样等方法筛选出与各层级总体风险收益特征(例如久期、凸性等)相近的且流动性较好(主要发行规模、日均成交金额、期间成交天数等指标)的个券组合,或部分投资于非成份券,以更好的实现对标的指数的跟踪。 ③逐步建仓 本基金将根据实际的市场流动性情况和市场投资机会逐步减仓。 (2)债券投资组合的调整策略 ①定期调整 基金管理人将每月评估投资组合整体以及各层级债券与标的指数的偏离情况,定期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以确保组合总体特征与标的指数相似,并缩小跟踪误差。 ②不定期调整 当发生较大的申购赎回、组合中债券派息、债券到期以及市场波动剧烈等情况,导致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出现偏离,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流动性、交易成本、偏离程度等因素,对投资组合进行不定期的动态调整以缩小跟踪误差。 2、其他债券投资策略 对于非成份券的债券,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管理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属配置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另外,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适当运用杠杆策略,通过债券回购融入资金,然后买入收益率更高的债券以获得收益。 ①久期管理策略是根据对宏观经济环境、利率水平预期等因素,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控制基金资产风险。 ②收益率曲线策略是指在确定组合久期以后,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形态特征进行利率期限结构管理,确定组合期限结构的分布方式,合理配置不同期限品种的配置比例。 ③类属配置包括现金、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之间的配置。在确定组合久期和期限结构分布的基础上,根据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等确定各子类资产的配置权重,即确定债券、存款、回购以及现金等资产的比例。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下,若每年的6月及12月的倒数第5个交易日,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的利润高于0.20元(含),则本基金需对基金份额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80%;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产品风险等级以各销售机构的评级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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