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泰康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泰康信用精选债券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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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07418(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长债 |
发行日期 | 2019年08月12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9年09月04日 / 5.902亿份 |
资产规模 | 0.67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6015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泰康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经惠云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6元(2次) |
管理费率 | 0.6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2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信用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信用债券,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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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把握宏观经济指标动态,深入分析货币和财政政策,同时可视情况借助于量化工具和模型,据此判断信用债券、利率债券和银行存款等各类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综合考量各类资产的市场容量、市场流动性和风险特征等因素,制定和调整资产配置策略。 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研究宏观经济走势、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和宏观经济政策动向等为出发点,采取自上而下分析方法,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并据此积极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提高债券组合的总投资收益。 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用溢价,在信用类固定收益工具中精选个券,构造和优化组合。本基金信用债配置策略主要包含信用利差曲线策略、个券精选策略、信用调整策略、信用风险控制等方面。 1)信用利差曲线策略 信用债收益率是在基准收益率基础上加上反映信用风险的信用利差,因此信用债利差曲线能够直接影响相应债券品种的信用利差收益率。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信用利差趋向缩小的类属品种及个券。在信用利差曲线的分析上,本基金将重点关注经济周期、国家或产业政策、发债主体所属行业景气度、债券市场供求、信用债券市场结构、信用债券品种的流动性等因素对信用利差的影响,进而进行信用债投资。 2)个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发债主体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并结合债券的发行条款如期限、票面率、增信手段、偿付安排和赎回等条款等进行甄选,以确定信用债券的实际信用风险状况及其信用利差水平,挖掘并投资于信用风险相对较低、信用利差相对较大的优质个券。 3)信用调整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影响个券信用变化的重要因素如公司治理结构、股东背景、经营状况、财务质量、融资能力、偿债能力等指标进行分析,积极关注信用债信用评级变动。在个券本身质量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跟踪评价,以判断其未来信用变化方向,从而发掘价值低估债券或有效规避信用风险。 4)信用风险控制本基金将从根据具有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发布的信用评级,整合基金管理人内外部有效资源,深入分析挖掘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现金流、发展趋势等情况以甄别信用评级质量。同时,本基金将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可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品种进行筛选,综合考虑和分析发行主体的公司背景、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债券收益率等要素,确定投资决策。本基金将对拟投资或已投资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进行流动性分析和监测,并适当控制债券投资组合整体的久期,防范流动性风险。 杠杆投资策略 杠杆策略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回购融入资金,增加债券投资仓位,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本基金在对资金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比较债券收益率和融资成本,判断利差套利空间,通过杠杆操作增加组合收益。在回购利率过高、流动性不足、或者市场状况不宜采用杠杆策略情况下,本基金将不进行杠杆操作。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本基金的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品种,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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