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诺安浙享定开债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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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05655(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长债 |
发行日期 | 2018年09月25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8年09月27日 / 2.100亿份 |
资产规模 | 8.08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7.3342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诺安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浙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岳帅、潘飞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13元(5次) |
管理费率 | 0.3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6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6%(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6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6%(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策略,有效跟踪中证1000指数,力求实现对标的指数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同业存单、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为被动管理的指数型基金,在正常情况下,力争将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以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为原则,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股票在投资组合中的权重原则上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以拟合标的指数的业绩表现。 对无法严格按照标的指数进行复制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综合考虑标的指数样本中个股的自由流通市值规模、流动性、行业代表性、波动性与标的指数整体的相关性,通过抽样方式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优化确定投资组合中的个股权重,以获得更接近标的指数的收益率。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原则上将不低于80%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基金管理人将主要以标的指数成份股为基础,综合考虑跟踪效果、操作风险、投资可行性等因素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基金资产规模、日常申购赎回情况、市场流动性以及股票市场交易特性等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调整,以力争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实现对跟踪误差的有效控制。 (二)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股票组合构建方法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即,基金所构建的指数化投资组合将主要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以拟合标的指数的业绩表现。但若出现较为特殊的情况(例如成分股流动性不足、成份股投资受限、成分股长期停牌、成分股发生变更、成分股公司行为等),或受基金规模而投资受限,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等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也可以采用抽样复制等方法构建本基金的指数化投资组合,以力争降低跟踪误差。 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获得更接近标的指数的收益率。 2、股票组合调整 (1)定期调整 本基金股票组合根据所跟踪的标的指数对其成份股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定期跟踪调整。 (2)不定期调整 1)与指数相关的调整 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增发、配股等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指数公司发布的调整决定及其需调整的权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申购赎回调整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3)其他调整 对于标的指数成份股,若因其出现停牌限制、存在严重的流动性困难、或者财务风险较大、或者面临重大的不利的司法诉讼、或者有充分而合理的理由认为其被市场操纵等情形时,本基金可以不投资该成份股,而用备选股、甚至现金来代替,也可以选择与其行业相近、定价特征类似或者收益率相关性较高的其它股票来代替。 (三)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基金流动性管理和有效利用基金资产的需要,本基金将投资于流动性较好的国债、央行票据等债券,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证券市场变化等分析判断未来利率变化,结合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 (四)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主要遵循有效管理投资策略,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现货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本基金运用股指期货的情形主要包括: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对冲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风险;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有效跟踪对标的指数的目的。 (五)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有利于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效率,控制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水平,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若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有新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最新规定执行。 (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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