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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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05478(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灵活 |
发行日期 | 2018年01月05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8年02月07日 / 3.892亿份 |
资产规模 | 3.38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8.9360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长安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邮储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袁苇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2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3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通过个股精选和资产配置,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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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港股通股票、衍生工具(包括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 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 精选个股策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资产配置和组合风险管理。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综合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重点考察宏观经济状况、政府政策和资本市场等三个方面的因素,判断经济发展所处阶段,比较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评估各类证券的投资价值,结合美林投资时钟模型,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适时关注上述因素的变化,动态调整并优化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A股和港股通股票均采用如下精选个股的策略,以挖掘具有较高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在精选个股方面的优势,采用“自下而上” 的视角,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运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和指标评估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生命周期上市公司的企业内在价值和市场相对价值,挖掘具有较高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 1、确定上市公司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 企业的生命周期可简单分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4个阶段,每个阶段的企业有不同的特征,赢利能力、成长性和成长机会也各不相同。 初创期的企业成立时间较短,拥有一定的差异化的生产技术或专有技术;生产规模小,固定成本较高;产品还没有知名度,市场占有率低;营业收入低,且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企业组织结构简单。成长期的企业基本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产品系列,产品市场份额稳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逐渐增强,收入增长速度加快,企业的内部管理逐渐规范化、精细化。成熟期的企业资金雄厚、技术先进、人才资源丰富、管理水平提高,具有较强的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企业盈利能力较为稳定。衰退期的企业产品市场份额逐渐下降,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管理阶 层的官僚主义、本位主义严重。根据上述特征,结合市场占有率、产品创新性和市场前景、现金流和管理能力等定性、定量指标,确定上市公司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 2、用不同的估值指标评估处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 (1)初创期企业的内在价值评估 初创期企业的未来发展和赢利具有较大未知性,本基金运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把初创期企业的专利、产品或投资机会看作一种期权而对企业进行估值,再结合对企业产品的独创性、市场潜力以及创业者的企业家精神和管理能力的定性分析,参考成熟市场类似企业的估值和发展,综合评估初创期企业的内在价值。 (2)成长期企业的内在价值评估 成长期企业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快速扩大,收入和利润快速增长,但有较大的研发费用和市场开拓费用,本基金采用经济利润(Economic\ profit)折现法评估其内在价值。同时,密切关注其管理能力的提升速度是否能支撑业务发展速度及是否能适应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 (3)成熟期企业的内在价值评估 成熟期企业的盈利水平稳定、现金流转顺畅、资产结构合理,企业的价值取决于企业未来自由现金流的折现值,本基金采用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估算成熟期企业的内在价值。 (4)衰退期企业的内在价值评估 处于衰退期的企业营利能力下降,财务状况趋于恶化,现金流急剧下降或者为负,此类公司也可能保持持续经营,朝大型企业集团的方向发展,进入新的成长阶段,本基金采用自由现金流量模型估算此类处于衰退期企业的内在价值。 3、用不同的指标评估处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企业的成长性 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企业具有不同的成长机会和成长潜力,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的成长性主要来自于内涵式的成长,处于成熟期的企业成长性更多来自于成本控制所带来的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处于衰退期企业的成长性更多来自于资产重组或并购等外延性的机会。对于初创期企业,重点关注其产品或服务的差异性和特殊性以及利基市场的潜力,同时关注其管理团队的管理能力等。 对于成长期企业,重点关注其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市场占有率、产品研发能力等指标。 对于成熟期企业,重点关注其营业利润增长率、成本利润率、市场占有率、产品研发能力等指标。 对于衰退期企业,重点关注其各部分业务或资产的价值,分析企业资产重组和并购等可能性机会。 4、计算企业的相对市场价值 计算公司的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以及行业或同行业同类公司的估值比较,判断公司的相对市场价值。 5、综合评估,决定投资比例 综合企业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比较企业内在价值和相对市场价值,结合其成长性分析,对处于不同生命周期和发展阶段的企业给予不同的风险溢价,最终决定个股的投资。 (三)债券投资策略 1、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变动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方向和长期利率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税赋特点、信用风险等因素,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息差策略、骑乘策略、类别选择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回购套利策略等多种策略,精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券进行投资,同时根据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流动性等情况的变化,调整组合利率债和信用债的投资比例、组合的久期等,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健收益。 2、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含可交易分离可转债)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债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动性良好以及基础股票基本面良好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还将密切关注转股溢价率、纯债溢价率等指标的变化情况,积极寻找转股溢价率和纯债溢价率呈现“双低” 特征的可转债品种,捕捉相关套利机会。 (四)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适度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的股票投资组合状况,通过对现货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对其估值水平合理性的评估,并通过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选择合适的投资时机,采用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本基金还将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利用国债期货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结合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政策趋势的分析,预测债券市场变动趋势。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风险收益特征、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持续跟踪,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权证的投资以对冲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为主要目的。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综合考虑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测算权证合理价值,采用杠杆交易策略、看跌保护组合策略、保护组合成本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买入跨式投资等策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同时,本基金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市场利率、发行条款、资产池结构及其资产池所处行业的景气变化、违约率、提前偿还率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内在价值的相关要素,并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和期权定价模型等方法,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收益的计算以权益登记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基金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收益由基金财产享有;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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