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泰达宏利亚洲债券(QDI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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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03463(前端) | 基金类型 | QDII-纯债 |
发行日期 | 2016年10月12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6年10月14日 / 6.984亿份 |
资产规模 | 0.15亿元(截止至:2020年06月04日) | 份额规模 | 0.1251亿份(截止至:2020年04月27日) |
基金管理人 | 宏利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师婧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0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6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6%(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8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8%(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摩根大通亚洲信用指数总报酬(JP Morgan Asian Credit Index Composite Total Return)*95%+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通过分析亚洲区域各国家和地区的宏观经济状况以及各发债主体的微观基本面,寻找各类债券的投资机会,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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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主动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 本基金的“亚洲债券”指亚洲市场政府或其支持代理机构发行的债券,和登记注册或上市在亚洲市场或主要业务收入/资产在亚洲市场的机构、企业等发行之债券。 本基金所投资的基金为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投资比例限制。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的QDII基金,基金的资产配置范围为: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主动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 本基金密切跟踪相关国家或地区经济的景气周期以及财政、货币政策变化,把握市场利率水平的运行态势,从宏观层面了解亚洲各国家、行业的景气情况、防范系统性的宏观经济、政治以及信用风险,从而确定基金资产在不同国家、不同行业以及不同债券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 2、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管理策略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做出判断,密切跟踪CPI、PPI、汇率、M2等利率敏感指标,运用数量化工具,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进行分析与预测,并据此确定合理的债券组合目标久期,通过合理的久期控制实现对利率风险的有效管理。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来调整投资组合的头寸。 在考察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本基金将确定采用子弹策略、哑铃策略或梯形策略等,以从收益率曲线的形变中获利。一般而言,当收益率曲线变陡时,将采用子弹策略;当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将采用哑铃策略;在预期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则采用梯形策略。 (3)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依据信用债券评级结果、债券品种、息票率、剩余期限、流动性、交易市场、收益率等因素,结合不同品种的收益率曲线预测模型和信用利差曲线预测模型,决定是否将个债纳入组合及其投资数量。在有效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重点关注信用状况正在改善的发债主体,选择具有以下特征的债券:所属行业处于上升周期、具有强大的股东背景、较高到期收益率、较高当期收入、价值被低估、属于创新品种而价值尚未被市场充分发现。 本基金的投资重点为债券类资产,是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较高的收益,因而信用风险管理是投资流程中的重中之重。为了有效预防和规避可能遇到的信用风险,基金管理人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信用风险管理:a.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并在实践中完善和改进分析方法;b.严格遵守信用类债券的备选库制度,根据不同的信用风险等级,按照不同的投资管理流程和权限管理制度,对入库债券进行定期信用跟踪分析;c.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和集中度限制,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4)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 通过分析经济周期和相关市场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以及分析信用债市场容量、结构、流动性等变化趋势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最后综合各种因素,分析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信用债券总的及分行业投资比例。 (5)信用债信用变化策略 发行人信用发生变化后,我们将采用变化后债券信用级别所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对公司债、企业债定价。影响信用债信用风险的因素分为行业风险、公司风险、现金流风险、资产负债风险和其他风险等五个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将分析信用债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此外,也利用阶段性信用事件造成的整体信用风险溢价上升,寻找错杀品种,获取超额收益。 (6)杠杆放大策略 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本基金将实施正回购融入资金并投资于信用债券等可投资标的,从而获取收益率超出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利率)的套利价值。 (7)特殊固定收益品种投资策略 1)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摊薄率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其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动性良好,并且基础股票基本面优良、具有较强盈利能力、成长前景好、股性活跃并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品种,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根据内含收益率、折溢价比率、久期、凸性等因素构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组合,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此外,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通过对标的转债股性与债性的合理定价,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本基金将在债券市场宏观分析基础上,结合蒙特卡洛模拟等数量化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定价,评估其内在价值进行投资。 3、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基金投资主要对象为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基金。 封闭式基金:封闭式基金由于份额固定,可直接体现基金管理人的持续管理能力。本基金对封闭式基金的选择要素:(1)考察封闭式基金的投资管理能力,选择持续投资管理能力卓越的基金,享受因其净值变化而导致价格变化所带来的收益;(2)考察基金折价率的变动,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选择折价率高的基金,享受基金折价率向市场平均水平方向变动带来的收益。 开放式基金:对债券型基金考察其久期配置和信用配置能力,利用模型精确刻画基金投资行为,根据各指标贡献度综合基金排名,精选成立历史较长、规模大、品牌好的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能力优异的基金作为投资的对象,以争取获得长期、稳定且丰厚的投资回报。 4、金融衍生品投资 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为目标,在基金风险承受能力许可的范围内,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衍生品投资;可能使用到的衍生产品包含货币远期/期货/互换、利率互换、信用违约互换及美国公债期货指数等可以进行宏观和微观风险对冲的工具。衍生品投资的主要策略包括:利用汇率衍生品,降低基金汇率风险;利用利率衍生品,降低基金利率风险;利用信用利差衍生品,降低基金信用风险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在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当这些交易所没有本基金需要的衍生产品时,在严格风险控制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采用场外交易市场(OTC)买卖衍生产品。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规定将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按基金份额进行比例分配。 1、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基金分红,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对某一类别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或默认选择现金分红形式,则进行现金分红;如果选择红利再投资形式,则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份额面值; 4、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计提费用的差别,每类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都要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和中等收益的品种。 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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