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中银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 基金简称 | 中银美元债债券(QDII)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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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02287(前端) | 基金类型 | QDII-纯债 |
发行日期 | 2015年12月21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5年12月30日 / 8.771亿份 |
资产规模 | 5.82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4.8175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中银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郑涛、邢科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8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6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8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同期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审慎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下,力争总回报最大化,以谋求长期保值增值。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包括公司发行的金融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优先股;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在控制基金组合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实现良好收益率的目标。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研究全球市场经济运行趋势,深入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财政及货币政策对经济运行的影响,结合对中长期利率走势、通货膨胀及各类债券的收益率、波动性的预期,自上而下地决定债券组合久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的比例进行最优化配置和动态调整。 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衍生工具,控制下跌风险,对冲汇率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为对冲汇率风险,本基金将投资于外汇远期合约、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外汇互换协议等金融工具。 投资流程如下:基金经理提交投资衍生品的建议报告,其中应包括宏观分析、市场分析、决策依据、采用的具体合约种类、数量、到期日、合约的流动性分析等。风险管理部门对基金经理的投资建议提出意见。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状况和组合仓位情况做出期货合约的平仓或加仓决定,根据需要报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在投资策略实施后,基金经理每日须对组合头寸和保证金情况进行监控,基金运营部门配合做好组合头寸和保证金的管理。风险管理部门实时监控衍生品交易情况,确保其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限制。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1、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费用等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币种下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各类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类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某一币种的份额将相应以该币种进行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美元债券,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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