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诺安低碳经济股票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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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01208(前端)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发行日期 | 2015年04月23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5年05月12日 / 37.860亿份 |
资产规模 | 6.39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2.9862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诺安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韩冬燕、李晓杰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31元(1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低碳经济主题相关上市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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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并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投资工具,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票、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短期融资券、正回购、逆回购、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方面,本基金将采取战略性资产配置和战术性资产配置相结合的资产配置策略,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政策变化、市场环境的变化,在长期资产配置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积极进行短期资产灵活配置,力图通过时机选择构建在承受一定风险前提下获取较高收益的资产组合。 本基金实施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过程中还将根据各类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优化投资组合,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低碳经济主题配置策略 a)低碳经济主题及其相关行业和公司的界定 走向低碳化时代是大势所趋,低碳经济也势在必行。低碳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经济和社会整体出发,着重在七个方面实现。低碳经济主题相关行业和公司来自于这七个方面:能源低碳化如以新能源、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等为主营业务,提供相关设备、技术、产品、服务等与能源产业链相关的行业或公司,交通低碳化如新能源汽车等行业或公司,建筑低碳化如生产使用节能环保建筑材料的相关行业或公司,农业低碳化如林业、有机农业等行业或公司,工业低碳化如发展节能减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与治理的工业行业或公司,服务低碳化如提倡智能信息化服务的行业或公司,消费低碳化如提倡绿色消费及可循环消费的酒店、旅游等行业或公司。 未来随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从事或受益于上述投资主题的外延将会逐渐扩大,本基金将视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对低碳经济主题类股票的识别及认定。 b)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低碳经济的各个子行业进行分析: (1)政策分析:本基金将密切关注低碳经济相关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财政税收政策和货币政策等变化对低碳经济主题相关行业的影响,积极配置收益于政策变化的行业。 (2)公司分析:技术水平将影响低碳经济主题相关公司的发展情况。本基金将密切跟踪低碳经济主题相关公司技术水平变化及发展趋势,重点关注技术水平提升较快且发展趋势良好的上市公司。 (3)市场分析:低碳经济主题相关行业可能会处于各自不同的发展阶段及行业周期,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处于行业上升阶段及上升周期的子行业进行投资。 个股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将结合定量与定性分析,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和投资团队的选股能力,选择具有领先优势、创新能力及成长潜力良好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未来,根据市场情况,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投资者可对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均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具体收益分配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预期风险和较高预期收益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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