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广发上证科创板1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广发上证科创板100增强策略ET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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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588680(主代码)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股票 |
发行日期 | 2024年06月18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4年06月27日 / 2.634亿份 |
资产规模 | 0.64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5336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广发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信建投 |
基金经理人 | 李育鑫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5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80% |
最高申购费率 | --- | 最高赎回费率 |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上证科创板100指数收益率 | 跟踪标的 | 上证科创板100指数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方法及基本面分析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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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即上证科创板100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在指数化投资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方法及基本面分析进行投资组合优化,在控制与业绩比较基准偏离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6.5%。 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1、指数化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运用指数化的投资方法,通过研究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确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基本构成和大致占比,并通过控制投资组合中成份股对标的指数中权重的偏离,以控制跟踪误差,进而达成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 2、指数增强型策略 本基金在参考标的指数成份股在指数中的权重比例构建基本投资组合,再基于数量化投资分析及基本面研究等方法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以争取实现指数增强型的目标。 本基金数量化投资分析将基于标的指数的编制及调整方法,并参考标的指数行业构成和成份股的权重占比,结合成份股之间的相对价值、个股的短期市场机会以及流动性等指标进行分析,对组合进行优化,以达到指数增强型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将分析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基本面状况和竞争优势,对其盈利的可持续性和增长能力进行分析判断和预测,以此作为本基金调整权重优化组合的参考。 除标的指数成份股之外,本基金亦可适当投资于一些基本面较好,或股价被较大低估、存在较大投资机会的非成份股。 3、存托凭证的投资 本基金的存托凭证投资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上述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筛选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作为投资标的,以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4、股票组合调整 (1)定期调整 本基金股票组合根据所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定期调整而进行相应的定期跟踪调整。 (2)不定期调整 1)与指数相关的调整 参考指数编制规则,本基金在标的指数成份股存在一些公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停牌、复牌等),分析这些信息对指数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组合调整。 2)申购赎回调整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3)与量化模型相关的调整 根据量化模型对股票综合评分的变化,相应进行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力争实现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4)其它调整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他特殊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调整。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以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中主要遵循有效管理投资策略,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合约进行交易。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1、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 3、本基金的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4、《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的影响下,基金管理人、登记结算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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