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诺德灵活配置混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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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571002(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灵活 |
发行日期 | 2008年10月08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08年11月05日 / 2.387亿份 |
资产规模 | 0.09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0763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诺德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朱红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1.27元(2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60%×沪深300指数+40%×上证国债指数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重点关注中国在经济崛起过程中带来的结构性变化,及时把握宏观投资趋势,通过准确的主题配置和精选个股,追求资产长期稳定的增值,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回报。
本基金深刻分析影响国家经济发展和企业盈利的关键和趋势性因素,及时把握中国经济崛起过程中主题演变带来的投资机会,强调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精心挑选主题演变中的优势企业。充分挖掘企业的投资价值基础上,确保一定的安全边际,进行中长期投资。 本基金重视自上而下的主题发掘,通过对宏观经济中制度性、结构性或周期性发展趋势的研究,把握中国经济崛起的产业变迁,从而了解中国产业演进的趋势,寻找到中长期发展趋势良好的企业。本基金管理人认为:和谐社会、自主创新、产业升级、消费升级将是与中国经济崛起相关度最大的四大主题,将这四大主题贯彻到研究中,以此确立投资的重点领域。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采用主题投资策略,充分借鉴诺德o安博特(LordAbbett)全球行之有效的投资理念和技术,包括严谨的投资管理流程、资产配置技术、股票筛选模型、股票分析系统、组合配置模型、风险管理模型等,并依据中国资本市场的具体特征,做出相应调整,形成具有本土化特点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战略投资策略是基于自上而下确定投资主题和自下而上寻找优势个股的有机结合。资产配置策略是本基金管理过程中的战术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根据有关监管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30-8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的比例范围为20-7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1)总体思路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策略主要是围绕和谐社会、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等四大主题,通过主题配置和个股选择完成股票投资组合。在主题配置过程中,四大投资主题首先要细化到具体行业和板块,主题配置细分到行业配置。同时,考虑到风险控制,行业配置要有相应的比例限制,相应反向对主题配置比例进行修正。 (2)主题配置 主题配置的决策过程中,本基金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因素、四大主题活跃度、四大主题涵盖公司的估值水平、数量以及市值以及其它因素等多层次,对未来运行趋势做出预期判断,综合评价相关经济环境的变化对四大主题及其涵盖公司的影响,通过定性定量的评分,初步确定各大主题在股票资产配置中的比重。 3.其他投资策略 除股票资产外,本基金的投资对象还主要包括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和可转债、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债券资产投资的对象包括现金存款、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包括次级债)、短期融资券、回购协议、企业债、嵌含期权类债券(可转债券、可回售债和浮息债)、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本基金债券资产投资的比较基准采用上证国债指数。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60%;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8.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偏股型的混合型基金,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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