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交银施罗德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交银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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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519756(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灵活 |
发行日期 | 2015年05月25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5年06月10日 / 34.298亿份 |
资产规模 | 28.01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16.4295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交银施罗德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农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沈楠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30元(2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6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4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主要投资受益于国企改革红利的上市公司股票,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在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周期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运用修正后的投资时钟分析框架,自上而下调整基金大类资产配置和股票行业配置策略,确定债券组合久期和债券类别配置;在严谨深入的股票和债券研究分析基础上,自下而上精选个券。其中,本基金股票投资重点关注直接受益于国企改革红利、或在国企改革推动下盈利水平长期显著提升的其他上市公司。 资产配置 本基金利用经交银施罗德研究团队修正后的投资时钟分析框架,通过“自上而下”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形成对不同资产市场表现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动态调整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股票投资 本基金将充分发挥研究团队自下而上的选股能力,基于对个股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和细致的实地调研,精选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管理人的股票投资具体分以下几个层次进行: (1)品质筛选 筛选出在公司治理、财务及管理品质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公司,构建备选股票池。主要筛选指标包括: 盈利能力指标(如P/E、P/CashFlow、P/FCF、P/S、P/EBIT等) 经营效率指标(如ROE、ROA、Returnonoperatingassets等) 财务状况指标(如D/A、流动比率等) (2)价值评估 在公司备选股票池基础上,本基金将进一步通过对备选上市公司详实的案头分析和深入的实地调研,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公司价值进行综合评估,构建股票组合。其中,本基金重点关注直接或间接受益于国企制度改革红利的上市公司,包括: 以上市公司作为平台,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如兼并重组、整合上市、引入多元股权结构等)或管理制度改革(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企管理层股权激励制度、市值利润考核等)等多种方式,提高经营效率和竞争力的上市公司股票;受益于混合所有制改革、垄断领域对民营资本开放等制度红利获得发展机遇或 盈利水平显著提升的非国企上市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所关注的重点上市公司进行内在价值的评估和成长性跟踪研究,在明确的价值评估基础上精选优秀质地的投资标的构建股票组合。 (3)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行业配置 不同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行业自身生命周期以及相关结构性因素的影响在不同时期表现往往具有明显差异。基金管理人采用多因素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和预测方法,确定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其中,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各类行业受益于国企改革红利的程度,把握因直接或间接受益于国企改革红利的相关行业带来的投资机会。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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