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工银添利债券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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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485107(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混合一级 |
发行日期 | 2008年03月05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08年04月14日 / 48.291亿份 |
资产规模 | 18.27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13.8605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工银瑞信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谷衡、黄杨荔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76元(13次) |
管理费率 | 0.6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6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8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8%(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信用债(财富)总指数收益率*80%+中债国开行债券(1-3年)总财富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在控制风险与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通过主要投资于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国债等债券类金融工具,并从利率、信用等角度深入研究,优化组合,获取可持续的、超出市场平均水平的稳定投资收益。 同时,根据股票(含存托凭证)一级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等情况,适当参与新股发行申购及增发新股申购等较低风险投资品种,为基金持有人增加收益,并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股票(含存托凭证)、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采取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相对价值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实现组合增值。 利率策略 通过全面研究GDP、物价、就业以及国际收支等主要经济变量,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的预期,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 利用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可以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策略,例如:子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合等。 信用策略 信用策略小组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展状况、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和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 对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信用级别的研判与投资,主要是发现信用风险利差上的相对投资机会,而不是绝对收益率的高低。 债券选择策略 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其信用等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主要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企业(公司)债券进行投资。 新股申购投资策略 在股票发行市场上,股票供求关系不平衡经常导致股票发行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之间存在一定价差,从而使新股申购成为一种风险较低的投资方式。 本基金将研究首次发行股票(IPO)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根据股票市场整体定价水平,估计新股上市交易的合理价格,并参考一级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从而制定相应的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对于通过参与新股认购所获得的股票,将根据其市场价格相对于其合理内在价值的高低,确定继续持有或者卖出。 本基金持有的权益类资产必须在其上市交易或流通受限解除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卖出。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 5.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年度可分配收益的80%; 6.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7.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8.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9.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10.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在债券型基金产品中,其长期平均风险程度和预期收益率高于纯债券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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