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申万菱信盛利精选混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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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310308(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04年03月08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04年04月09日 / 68.093亿份 |
资产规模 | 4.87亿元(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 份额规模 | 9.6059亿份(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申万菱信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季鹏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2.73元(13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75%+中债总指数(全价)*20%+1年定期存款利率*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通过采用积极主动的分散化投资策略,依靠先进成熟的风险管理技术,运用领先的动态行业配置模型,努力创造长期领先于投资组合基准的稳定投资业绩,追求当期收益和长期增值的平衡,并实现中、长期资本增值为目标的最优化回报。
1、构成本基金管理人投资哲学的两个关键要点为: (1)寻找收益高于基准的证券进行投资,利用投资组合降低投资的整体风险; (2)采用风险管理工具监控和准确跟踪投资组合风险。 2、具体来说,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哲学的形成基于以下六方面经验积累: (1)利用信息传播效率的不完全性 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哲学的形成部分基于对全球资本市场对信息传播效率的不完善性的认识。通过接受过专业培训的投资管理人士对不完全信息的捕捉、分析和有效利用,可以持续为投资增加回报。 (2)采用主动性投资组合的可行性 相对于消极被动的投资方法,通过接受过专业培训的投资管理人士运用行业优选模型和价值选股模型进行轮换投资,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都能够为投资人带来更多的、有吸引力的和更低风险的投资收益。 (3)实施分散化投资管理的稳定性 积极的管理应是横跨多个不同金融工具及行业部门等领域的多样化投资,而各类投资之间相关性的互补,可以保证任何一个单独的投资活动不能主导投资组合的总收益,通过分散化投资的方法可以在兼顾投资报酬率的前提下有效减低整体的风险。 (4)深入研究创造并提升投资价值 采用系统的、严格的研究方法能够有效地开发信息并产生价值。一个行业或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在于该行业或上市公司的独特个性,它决定了该行业或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中的中、长期表现。深入研究是发掘有投资吸引力之行业或上市公司的关键。 (5)适时的平衡价值及成长的重要性 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风格是适时的平衡价值及成长的重要性,采用严格和精确的投资方法,在预先确定和谨慎界定的风险参数范围内,通过有效控制偏离基准的投资风险,获得比基准水平更高的收益。 (6)业绩比较基准的合理性 比较基准的选择对基金的运作会产生相当的影响,基准的先进性体现在市场代表性、行业代表性、流动性、可投资性、风险揭示程度等方面是否及时、全面和合理。通过选择先进的业绩比较基准,让投资人对合理投资报酬取得更高的认识并帮助基金经理人建立明确而有适当回报的投资组合。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存托凭证和债券、银行间债券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 具体投资对象将根据公司研究成果以及流动性分析,以优质债券和具有一定成长性并且具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股票为主。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调整基金的投资组合,以符合上述限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以股票投资为主体的平衡型基金,采用主动投资管理模式。 本基金采取“行业配置”与“个股选择”双线并行的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管理工具包括内部开发的专用模型(包括股票估值模型、主动行业矩阵、债券估值模型)、以及惯用的成长价值平衡模型(PEG)、资产回报率模型(ROE、ROA)、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DCF)及经济价值模型(EV/EBITDA)等。 本基金的投资过程中会有多次通过计量方法来选取投资目标,首先在建立基金备选库(股票池)的过程中利用较为明确的量化标准筛选比较有投资价值的公司。其次在构建投资组合时依照所选取投资风格对应的投资指标再次选取股票,以供投资参考,最后对于所投资的每一家上市公司,都需要通过管理素质量化评级表再次进行考核,以最终确立股票投资组合。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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