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泰信先行策略混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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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290002(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灵活 |
发行日期 | 2004年05月24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04年06月28日 / 7.488亿份 |
资产规模 | 3.86亿元(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 份额规模 | 7.8137亿份(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泰信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光大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王博强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1.06元(5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65%×新华富时A600指数 + 35%×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运用多层次先行策略,灵活配置各类资产,追求收益的长期稳定增长;提前发现和介入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价值成长股票,在其价值回归过程中获取超额收益。
灵活配置各类资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回避股票市场的波动风险;现阶段中国股票市场是弱有效的,提前发现价值是可行的。
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等。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区别于其他基金的主要特点,是先行策略的运用。先行策略,是对国际流行的均值反转策略在中国市场的改良应用,在投资操作中注意运用股价波动的均值反转规律,强调“先行价值发现、提前控制风险”,简单讲,就是在市场取得一致认识之前,超前发现和介入价值被低估的行业和个股,并在市场存在下跌风险时,通过资产配置比例的调整,提前控制下跌风险。 先行策略的主要目标是那些相对于近两、三年价格高点,股价处于相对低位的股票。通过对其所处行业、公司基本面的分析,寻找价值未能被市场充分认识的股票作为投资对象,利用市场的均值反转规律,在其价值回归过程中获益。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以先行策略为核心,实行自上而下三个层次的资产配置。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执行灵活的资产配置政策,利用宏观策略分析系统和市场价值中枢评估系统,在主要投资股票的基础上,灵活选择在各类别资产上的进出时机和配置比例。 ①宏观策略分析系统包括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的判断、经济政策调整的前瞻性分析,以及各类别资产的政策效应研究。 ②市场价值中枢评估系统,通过对移动平均市盈率(PE 动量)等指标的综合分析,合理评估市场价值中枢。根据市场即时市盈率与市场价值中枢的偏离程度,灵活调整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在市场处于价值中枢下方时,逐步提高股票投资比例;反之,逐步降低股票投资比例。 (2)行业资产配置 行业价值评估系统包括对行业景气度、行业增长前景、行业盈利能力和行业指数市场表现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是本基金实施行业资产配置的决策依据。 本基金重点投资处于景气复苏期或者进入稳定增长期的传统行业,以及处于成熟早期的新兴行业;减持处于景气高峰、供给趋于过剩的行业,或进入萧条期的行业。 (3)股票选择标准 根据先行策略选股系统,选择兼具价值成长特征和价值回归潜能的股票: ①盈利指标和理论增长率达到价值成长股的基本标准(剔除预计当年亏损以及近三年理论增长率为负的股票)。 ②过去一段相对较长的时间内股价相对涨幅不大。 ③综合动态市盈率( PEG)、市净率(B/M)、每股经营现金流/每股价格(C/P)及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SG)等指标的价值成长评级处于A 股公司前列;其中B/M、C/P 为价值因子,SG 为成长因子,PEG 是兼顾价值和成长的因子。价值成 长评级由四个指标值排序结果(其中PEG 采取升序排列,SG、C/P 和B/M 采取降序排列)的加权相加值来决定,每个指标的权重根据其对超额收益的贡献度来确定。 ④企业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已进入景气复苏期、稳定增长期(传统行业)或成熟早期(新兴行业),预期主营业务利润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⑤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比较完善,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主要运用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配置、类别配置、无风险套利和融资杠杆等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主要投资于国债及信用评级BBB以上的债券,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将是本组合债券投资重点关注的对象: (1)流动性较好; (2)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同类债券较高; (3)发行人资信程度和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强; (4)符合本基金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的要求。
(一)基金收益采用现金方式分配,投资者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者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下称“再投资方式”);如果投资者没有明示选择,则视为选择现金方式分配; (二)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四)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五)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六)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本基金每年至少分红一次。当年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风险适度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债券基金,低于纯股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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