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长城品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长城品牌优选混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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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200008(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07年07月20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07年08月06日 / 113.853亿份 |
资产规模 | 13.25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8.9610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长城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杨建华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16元(3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75%+同业存款利率*2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充分挖掘具有品牌优势上市公司持续成长产生的投资机会,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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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并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采用“自下而上、个股优选”的投资策略,运用长城基金成长优势评估系统在具备品牌优势的上市公司中挑选拥有创造超额利润能力的公司,构建并动态优化投资组合。运用综合市场占有率(企业销售收入/行业销售收入)、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盈利能力(企业销售毛利率/行业销售毛利率)及潜在并购价值(企业销售收入/企业销售费用)等三项主要指标判断品牌企业创造超额利润的能力,采用PEG等指标考察企业的持续成长价值,重点选择各行业中的优势品牌企业,结合企业的持续成长预期,优选具备估值潜力的公司构建投资组合。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主动型股票基金,在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资金供给以及资本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依据成长优势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现金类等资产上的配置比例。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具备品牌优势的成长型企业。在股票选择方面,充分发挥“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成长空间、行业集中度、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判断,选择拥有创造超额利润能力的品牌优势上市公司,结合财务与估值分析,深入挖掘具备品牌竞争力、能够持续成长且价值低估的上市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同时将根据行业、公司状况的变化,基于估值水平的波动,动态优化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以下三类具备品牌优势的上市公司: (a)具有优势品牌并有成长空间的企业 这类企业一般是品牌优势已经确立,而公司还处于成长期,其主要特征是:公司具有同业公司难以复制的核心竞争力,产品的市场空间正在加速扩张,具有一定的市场独占性或唯一性,无形中就具有较高的市场进入壁垒,同类产品(或服务)的新品牌往往只能填补市场边缝,同时这类产品的市场空间也有较好的成长性。 处于优势并有成长性的品牌特征:产品或服务有议价及定价能力、市场占有率可以迅速提高。 处于优势并有成长性的品牌企业的财务特征:规模化经营、成本降低、销售额上升、毛利率提高及利润增长迅速。 (b)有潜力成为优势品牌的企业 有潜力成为优势品牌的企业其特征是:拥有品牌,但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品牌的超额收益能力并不突出,但公司已明显处于上升期,具有较为清晰的战略定位,富有效率的治理结构,正在寻求适合自身的系统资源配置,拥有应急应变机制,拥有富有竞争力的产品储备。 该类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知名度正在提升、市场占有率有望实现跨越式增长,开始培育议价及定价能力,可以有效控制成本、毛利率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利润增长预期较为明确。 (c)品牌延伸型企业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品牌延伸是证明品牌价值,丰富品牌形象,维护、巩固原品牌地位的有利手段。品牌延伸作为品牌管理全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品牌运营的阶段性调整与品牌资产的有效利用。 具备较强品牌延伸能力的品牌企业增长空间巨大,通过对已有强势品牌的延伸可以低成本撬动延伸产品或服务市场,容易带来超出预期的增长。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债券及短期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认为股票市场投资风险较大时,将择机把部分股票资产转换为债券资产以获取较稳定的收益。由于目前中国债券市场仍处于制度完善与规则建立的发展阶段,本基金采取组合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结合收益率曲线选择有利投资品种,构建债券投资组合,并综合运用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跨市场套利、相对价值判断和信用风险评估等管理手段实现债券组合的动态优化调整。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4.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60%;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超额盈利能力的品牌优势上市公司,风险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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