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易方达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优质精选混合(QD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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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110011(前端) | 基金类型 | QDII-混合偏股 |
发行日期 | 2008年05月28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08年06月19日 / 12.267亿份 |
资产规模 | 157.82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29.0675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张坤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1.79元(4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香港300指数收益率*3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主要通过精选优质企业,力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精选优质企业,追求资本长期增值。
1、内地市场投资工具,包括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科创板以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2、香港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或“港股通股票”),港股通以外的香港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结合宏观经济与市场分析,评估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与风险,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股票投资策略 (1)企业精选 本基金基于深度的研究分析,在内地和香港市场精选具有良好治理结构、在细分行业具有竞争优势以及有较高成长性的优质企业。 本基金管理人对拟投资的上市企业进行透彻的分析,按以下分析标准精选投资标的: 1)具有较高成长性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预期未来业绩可持续增长的企业。 企业业绩的可持续增长指的是企业净利润的增长具有可持续性,其动力主要来自:行业处于成长周期或者出现行业景气;企业通过改进管理来降低能耗和生产成本,提高产能利用率;企业加大营销力度,开拓新市场;开发与引进新技术;新建产能以及收购外部生产能力等。 2)在细分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本基金优先投资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即在细分行业中市场占有率及盈利能力综合指标位居前列的企业,也包括经过快速成长即将成为细分行业龙头的企业,而且该行业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行业景气度较高; 企业盈利能力较强,销售毛利率或净资产收益率位居行业前列,且因企业独特的竞争优势,企业的高盈利水平有望长期保持; 企业拥有管理能力较强的经营团队,管理层稳定、团结、敬业、专业、诚信,能带领企业不断成长,而且企业建立了对管理层有效激励约束的机制体系; 经营管理机制健全有效,能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已形成或初步形成较完备的生产管理、成本管理、薪酬管理、技术开发管理、营销管理等管理体系; 营销机制灵活,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先进技术,在某一领域形成技术领先优势; 财务稳健,相对同行业其他企业,资产负债率、短期偿债能力都处于合理水平,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坏账率较低。 3)具有较好的企业治理机制,关心社会股东利益 企业具有较好的治理结构,管理层关心社会股东利益,在股息分派、融资、收购兼并、关联交易、高管及员工的股权激励等政策制定中都充分考虑到社会股东的利益。 (2)评估企业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企业所处的行业,选择适当的估值方法,对企业价值进行动态评估。本基金将关注同类企业在类似发展阶段的估值水平,以判断该企业的估值是否处于合理区间。 (3)股票组合的构造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对企业的成长性、竞争优势、估值水平和行业前景的综合判断,进行股票组合的构造,并充分考虑组合的流动性以及波动性。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本基金还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证券借贷交易、回购交易、融资交易等。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股票以及港股通以外的香港市场挂牌交易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等投资于香港市场的特有风险以及港股通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本基金投资香港市场的特有风险以及港股通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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