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南方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 基金简称 | 南方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ETF发起联接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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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21753(前端)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股票 |
发行日期 | 2024年07月09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4年07月16日 / 0.116亿份 |
资产规模 | 0.02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0233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南方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邮储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龚涛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5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15%(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中证全指电力与电网指数 |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与业绩比较基准相似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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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金融衍生品(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根据相关规定可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完全被动式指数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本基金并不参与目标ETF的管理。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资产配置策略 为实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的资产投资于目标ETF。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投资目的是为准备构建股票组合以申购目标ETF。因此对可投资于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金头寸,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目标ETF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目标ETF的方式如下: (1)申购和赎回:目标ETF开放申购赎回后,以股票组合进行申购赎回或者按照目标ETF法律文件的约定以其他方式申赎目标ETF。 (2)二级市场方式:目标ETF上市交易后,在二级市场进行目标ETF基金份额的交易。 当目标ETF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金融衍生品,如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相关的金融衍生品。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衍生品合约进行交易。 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中预期运用仓位策略、类属策略、个券挖掘策略、条款价值策略、行权套利策略等多种策略,构建风险收益比佳、基本面稳健的组合。其中仓位策略和类属策略,将根据基本面环境、股债性价比,确定整体仓位水平、偏股型和偏债型可转债占比。个券挖掘策略,从基本面视角来挖掘可转债的机会,选择基本面景气向上、估值不高的偏股型转债作为获取超额收益的品种。条款价值策略,即深入分析修正转股价条款、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对转债价值的影响,挖掘各条款对应的投资机会。行权套利策略,可转债具备按照约定的价格转换为标的股票的权利,本基金将综合分析正股的基本面和估值水平、可转债的转股溢价率水平、可转债和标的股票的流动性、可转债转股对标的股票稀释和抛售压力等因素,确定是否行使将可转债转换为标的股票的权利,以及转股的时机和转股后标的股票的持有时间。 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合理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与业绩比较基准相似的回报。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的目标ETF为股票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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