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金信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金信景气优选混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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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8375(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3年09月07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3年11月02日 / 2.028亿份 |
资产规模 | 0.00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0019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金信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杨超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3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净值下行风险和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优选具备较高景气度的行业以及个股,力争为投资人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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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次级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或票据)、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运用各种定量和定性分析模型研究和比较不同证券子市场和不同金融工具的收益及风险特征,结合宏观指标、政策因素及市场指标等因素,对宏观经济形势与资本市场环境的深入剖析。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动态调整本基金各类资产配置比例,力图规避市场风险,提高配置效率。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基于公司内部景气度模型选择具备较高景气度的行业进行重点配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和投资团队的主动选股能力,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精选个股: (1)定性分析 经营模式方面,我们将选择主营业务鲜明、行业地位突出、产品与服务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上市公司股票; 产品研发能力方面,我们将选择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和市场拓展能力的上市公司股票;公司治理方面,我们将选择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短期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处罚的上市公司股票;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将通过对上市公司收益率(ROE)、每股收益(EPS)、投资资本回报(ROIC)、每股现金流净额等指标进行考察,从中选择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现金流健康的上市公司股票。 本基金也将对公司内在价值、相对价值、收购价值等方面进行研究,综合考察公司的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销率(PS)等一系列估值指标,选择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股票。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作为投资标的。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并履行适当程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等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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