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富达传承6个月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富达传承6个月股票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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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7931(前端)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发行日期 | 2023年04月03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3年04月25日 / 10.787亿份 |
资产规模 | 3.37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3.2487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富达基金(中国)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周文群、张笑牧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债–0-1年国债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1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公司债、企业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相对稳定的资产配置策略,一般情况下将保持股票配置比例的相对稳定,避免因过于主动的仓位调整带来额外的风险。在具体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本基金将使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资金面和市场情绪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研究和预测,分析和比较股票、债券等市场和不同金融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合适的资产配置比例,动态优化投资组合。 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向和经济周期调整的深入研究,在把握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和股票市场行业轮动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行业景气度、行业持续成长性、行业竞争格局、行业估值水平等因素,对各行业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从而确定并动态调整股票资产在各行业之间的配置。 (2)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依托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平台,采用“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精选高质量并匹配合理估值的个股,挖掘质地优秀、具备长期价值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选择估值合理、具有持续竞争优势和较大成长空间的个股进行投资。 1)定性分析。本基金定性分析主要基于基金管理人的投研团队采用案头研究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法对拟投资公司的投资价值、核心竞争力、主营业务成长性、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能力、商业模式等进行定性分析,把握公司盈利能力的质量和持续性。 2)定量分析。本基金定量分析主要基于对上市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与估值指标的分析。财务指标上,通过观察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率、税后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经营现金流等指标,考察企业的实际业绩和经营情况,选择经营相对稳健、业绩具有支撑的企业。估值指标上,通过现金流贴现(如DDM、DCF)等模型计算“绝对估值指标”,同时考察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盈率-长期成长法(PEG)、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等“相对估值指标”,选择价值被低估、或者估值水平相对合理、与成长性相匹配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重点关注以下几类港股通标的股票: 1)A股稀缺性行业个股,包括优质中资公司、A股缺乏投资标的的行业; 2)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的公司,这类公司应具有良好成长性或为市场龙头; 3)与A股同类公司相比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判断,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与原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保持一致;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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