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诺安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诺安研究优选混合C |
---|---|---|---|
基金代码 | 014497(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0年04月07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12月22日 / -- |
资产规模 | 0.07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0755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诺安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黄友文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4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挖掘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行业和上市公司,分享其在中国经济增长大背景下的持续成长,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通知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充分发挥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科学、规范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采用“自下而上”优选个股策略同时辅以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和行业配置策略,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战略性资产配置和战术性资产配置相结合的资产配置策略,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在长期资产配置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积极进行短期资产灵活配置,力图通过时机选择构建在承受一定风险前提下获取较高收益的资产组合。 本基金实施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过程中还将根据各类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优化投资组合,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依托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平台,遵循科学、系统的研究方法和决策机制,研究公司的基本面,发掘企业价值的核心驱动因素,优选个股。 (1)行业配置 基于研究团队对行业短中长期的评估和判断,确定行业配置的比例。各行业研究员对所负责行业提供超配、标配、低配的配置建议,基金经理根据研究员建议确定和调整各行业资产配置比例。 (2)个股优选 在个股优选中,本基金将以价值为本、兼顾成长,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静态指标与动态指标相结合,注重自下而上的个股筛选,甄别出未来具备成长性且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作为投资对象。 (3)优化调整 本基金将持续跟踪上市公司和所在行业的基本面情况,结合行业配置比例和个股估值水平,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行业、个股的优化配置。定期调整是指按月度和季度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不定期调整是指市场或公司出现重大事件、突发事件、重大观点转变时对投资组合进行的调整。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投资者可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具体收益分配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于变更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关于我们|资质证明|研究中心|联系我们|安全指引|免责条款|隐私条款|风险提示函|意见建议|在线客服|诚聘英才
天天基金客服热线:95021 |客服邮箱:vip@1234567.com.cn|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 7:30-21:30 双休日 9:00-21:30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系证监会批准的基金销售机构[000000303]。天天基金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址:www.csrc.gov.cn/pub/shanghai
CopyRight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11-现在 沪ICP证:沪B2-2013002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10426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