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工银瑞信中证500六个月持有期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工银中证500六个月持有指数增强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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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4134(前端)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股票 |
发行日期 | 2021年11月24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12月14日 / 3.501亿份 |
资产规模 | 0.63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7313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工银瑞信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民生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刘子豪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0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4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中证500指数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追求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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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在指数化投资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方法进行投资组合优化,在控制与业绩比较基准偏离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1)指数化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运用指数化的投资方法,通过研究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确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基本构成和大致占比,并通过控制投资组合中成份股对标的指数中权重的偏离,以控制跟踪误差,进而达成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 (2)指数增强型策略 本基金在参考标的指数成份股在指数中的权重比例构建基本投资组合,再基于数量化投资分析及基本面研究等方法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以争取实现指数增强型的目标。 本基金数量化投资分析将基于标的指数的编制及调整方法,并参考标的指数行业构成和成份股的权重占比,结合成份股之间的相对价值、个股的短期市场机会以及流动性等指标进行分析,对组合进行优化,以达到指数增强型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将分析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基本面状况和竞争优势,对其盈利的可持续性和增长能力进行分析判断和预测,以此作为本基金调整权重优化组合的参考。 除标的指数成份股之外,本基金亦可适当投资于一些基本面较好、股价被较大低估、存在重大投资机会的非成分股,以更好的实现投资目标。 (3)股票组合调整 1)定期调整 本基金股票组合根据所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定期调整而进行相应的定期跟踪调整。 2)不定期调整 a)与指数相关的调整 参考指数编制规则,本基金在标的指数成份股存在一些公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停牌、复牌等),分析这些信息对指数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组合调整。 b)申购赎回调整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c)其它调整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他特殊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调整。 (4)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仅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将基于数量化投资分析及基本面研究等方法智能筛选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优化投资组合,以争取更好的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将重点关注: (1)同时在A、H股上市的公司,考虑其折溢价水平,寻找相对于A股有异常折价或估值和波动性相对于A股更加稳定的H股标的。 (2)A股稀缺的标的。 (3)符合内地政策和投资逻辑的主题性行业个股。 本基金所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除适用上述个股投资策略外,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还需关注: 1)香港股票市场制度与大陆股票市场存在的差异对股票投资价值的影响,比如行业分布、交易制度、市场流动性、投资者结构、市场波动性、涨跌停限制、估值与盈利回报等方面; 2)港股通每日额度应用情况; 3)人民币与港币间的汇兑比率变化。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可投资于债券。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以更好的实现投资目标。 股指期货等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本基金将根据对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分析,发挥股指期货杠杆效应和流动性好的特点,采用股指期货在短期内取代部分现货,获取市场敞口,投资策略包括多头套期保值和空头套期保值。 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具体收益分配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通过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将合并至参与分红的份额中,其最短持有期起始日与原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相同,如有多笔份额明细参与分红,则红利再投资份额按比例分摊至各笔明细; 4、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追求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长期来看,本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还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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