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银华新锐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银华新锐成长混合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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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3843(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2年03月04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2年03月31日 / 3.297亿份 |
资产规模 | 0.55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6858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方建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8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致力于优选市场中具有长期成长潜力的行业和公司,通过优化风险收益配比追求超额收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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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动态分析股票市场估值、债券市场收益率等因素,研判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的预期收益与风险,并据此进行大类资产配置与组合构建,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金融工具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动态地调整各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本基金主要考虑的因素为: (1)经济基本面指标,包括工业增加值、PMI、PPI、CPI、市场利率变化、 货币供应量、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进出口贸易数据等; (2)市场情绪指标,包括国内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A股市场整体估值水平、A股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及其变化。 A股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挑选公司。在“自上而下”选择的细分行业中,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对每一家上市公司进行研究,从定性的角度分析公司的管理层经营能力、治理结构、经营机制、销售模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从定量的角度分析公司的成长性、财务状况和估值水平等指标是否达到标准。综合来看,具有良好公司治理结构和优秀管理团队,并且在财务质量和成长性方面达到要求的公司将被纳入本基金的基础股票组合。 (1)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层能力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与目标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综合考评公司的治理结构、管理层工作能力等,甄选拥有优秀管理层的上市公司。其中,公司治理结构评价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完整性以及独立运作状况;管理层工作能力评价包括考察开拓精神、战略思维、执行力、投资项目选择成功率及以往的经营业绩等。 (2)财务质量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根据盈利能力、成长性、现金流状况、偿债能力、营运能力、估值等对上市公司的财务质量进行考察。 (3)上市公司成长性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分析目标公司的盈利驱动来源,评估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选择具备长期持续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仅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由于港股市场股票价值相对A股市场长期处于被低估状态,因此,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价值型港股通标的股票: (1)对于A、H两地同时上市的公司,股价相对于A股明显折价的港股通标的股票; (2)对于仅在香港市场上市,而在A股属于稀缺行业的个股,本基金将选择经营指标优于全市场平均水平且估值处于合理区间的港股通标的股票,主要考察指标包括资本回报率(ROIC)、毛利率、主营业务经营利润率等。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1、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等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并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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