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红塔红土盛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红塔红土盛丰混合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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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3734(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1年09月22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12月24日 / 2.012亿份 |
资产规模 | 0.15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1282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红塔红土 | 基金托管人 | 宁波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赵耀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3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债总指数(财富)收益率*4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和保持资产的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书面协商一致且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投资策略细分为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等。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采取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资产配置。本基金通过密切关注海内外主要经济体的GDP、CPI、工业增加值、金融数据等宏观经济指标,综合分析市场整体的估值水平、盈利预期、流动性、风险偏好等市场指标,判断未来市场运行趋势和不同资产类别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的相对投资价值,对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特征进行预测以决定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将定期或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审议基金经理对于资产配置策略的分析结论,确定今后一段时间内资产配置策略,即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和其他金融品种的构成比例。基金经理执行审定后的资产配置计划。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将在优选行业的基础上,精选优质行业龙头,通过分享优质上市公司业绩增长给本基金产品的投资带来增值。 (1)行业配置优选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会根据中国宏观经济当前所处的中长期经济周期情况、未来中国经济新的发展方向,以及行业本身的行业属性、行业周期和其在自身行业周期中所处的位置来确定行业配置。 本基金将在受中国宏观经济下行影响较小、符合中国经济未来发展方向的中观行业中优选行业景气度较高、行业格局好或是其行业周期向上的行业进行配置。 (2)个股选择 本基金将在优选行业的基础上,在行业内精选优质企业,以获得高于行业的平均收益,为基金资产获取超额回报。本基金在个股的精选上,着重从ROE、ROIC、收入及利润增速、企业在行业内的地位、估值等几个方面进行筛选。 本基金遵循价值投资的理念,从盈利能力分析出发,优选行业里一段时间内ROE和ROIC较高,且能保持稳定的企业进行投资。 其次,收入及利润增速代表着企业的成长能力,会影响企业未来的价值。 本基金通过比较行业内企业的收入及利润增速,优选行业里一段时间内增速较高的公司。 最后,本基金将参考个股的估值情况,从绝对估值和相对估值的角度选择估值合理以及低估的个股。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股票资产投资策略的基础上,通过对存托凭证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后进行投资。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收益分配方案以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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