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中邮鑫溢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邮鑫溢中短债债券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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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3573(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中短债 |
发行日期 | 2021年11月26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12月01日 / 2.100亿份 |
资产规模 | 20.25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19.0204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中邮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闫宜乘、姚艺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3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3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3%(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4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4%(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严控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主要投资中短期债券,力争实现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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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债券市场的运行状况与风险收益特征,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自上而下决定类属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宏观经济趋势以及货币政策研究导向,重点关注GDP增速、通货膨胀水平、利率变化趋势以及货币供应量等宏观经济指标,研判宏观经济运行所处的经济周期及其演进趋势;同时,积极关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汇率政策、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政策等的变化,分析其对不同类别资产的市场影响方向与程度,进而比较各大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综合考虑各证券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流动性水平以及走势的相关性,在基金合同约定比例的范围内,动态调整基金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从而优化资产组合的风险收益水平。 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变量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等因素进行判断,形成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合理预测,根据利率水平的预期变化主动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有效控制基金组合整体风险,以达到优化资产收益率的目的。 如果判断未来利率水平将下降,本基金可通过增加组合的久期,获得债券收益率下降带来的收益;反之,如果预测未来利率水平将上升,本基金可缩短组合的久期,以减小债券收益率上升带来的损失。 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在确定组合久期的基础上,运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对市场利率期限结构历史数据进行分析检验和情景测试,并综合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如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形成对债券收益率曲线形态及其发展趋势的判断,从而在子弹型、杠铃型或阶梯型配置策略中进行选择并动态调整。其中,子弹型策略是将偿还期限高度集中于收益率曲线上的某一点;杠铃型策略是将偿还期限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两端;阶梯型策略是每类期限债券所占的比重基本一致。在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将采用子弹型配置;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将采用哑铃型配置;在预期收益率曲线平移时,则采用阶梯型配置。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不参与信用评级AA+以下的信用债投资。其中投资于信用评级AA+的信用债占本基金信用债投资比例的0-50%,投资于信用评级AAA的信用债占本基金信用债投资比例的50-100%。 本基金投资信用状况良好的信用类债券。通过对宏观经济、行业特性、公司财务状况、公司运营管理和公司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细致的调查研究,分析信用债券的违约风险及合理的信用利差水平,对信用债券进行独立、客观的价值评估,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投资。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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