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前海开源深圳特区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前海开源深圳特区精选股票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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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1723(前端)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发行日期 | 2021年04月19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05月07日 / 5.811亿份 |
资产规模 | 0.34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3908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前海开源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农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杨德龙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1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20%+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主要通过精选注册地或者主要经营实体在深圳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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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在对宏观经济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判断宏观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及变化趋势,并结合估值水平、政策取向等因素,综合评估各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和风险,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以最大限度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 股票投资策略 (1)深圳特区主题的界定 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在过去40余年间从一座边陲农业县迅速崛起为现代化国际化超大型城市。在深圳发展的过程中,涌现出一批优质的本地上市公司,伴随着深圳不断成长壮大。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深圳特区相关证券,本基金界定的深圳特区相关证券是指注册地或者主要经营实体位于深圳市,综合实力较强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2)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将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等研究成果,精选出综合实力较强的深圳企业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定性方面,本基金主要考察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地位:本基金将通过公司市值、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等指标考察公司的市场地位,筛选市场地位持续领先,或不断提升的公司。 2)盈利能力:本基金将综合考察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做出评价,筛选盈利能力强,盈利持续稳定增长的公司。 3)技术优势:本基金将考察研发费用占比、研发支出、公司产品或服务的技术领先性等因素,筛选创新能力强、技术领先的公司。 4)品牌影响力:本基金将从品牌诚信度、知名度、美誉度等维度衡量公司的品牌影响力,挑选消费者认可度高,品牌溢价明显的公司。 定量方面,本基金将关注以下指标: 1)估值类指标:P/E、P/B、P/S、PEG、EV/EBITDA; 2)盈利类指标:ROE、ROA、毛利率、净利率、自由现金流量; 3)成长类指标:预测收入增长率、预测盈利增长率。 另外,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精选深圳特区相关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综合实力较强的港股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将按除权除息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的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费用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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