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华安新兴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新兴消费混合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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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0555(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0年11月26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0年12月11日 / 77.863亿份 |
资产规模 | 4.35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8.0339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陈媛、裘倩倩、李杨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5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1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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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资产配置策略 在具体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本基金将使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资金面和市场情绪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研究和预测,结合使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多因子动态资产配置模型、基于投资时钟理论的资产配置模型等经济模型,分析和比较股票、债券等市场和不同金融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合适的资产配置比例,动态优化投资组合。 2、股票投资策略 (1)新兴消费主题相关证券界定 伴随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物质的提供已相对丰富。展望未来,一方面,随着传统经济的相对饱和,企业将逐渐由原来的投资驱动转变为研发、创意驱动,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随着居民收入的提升,将会更加注重产品、服务质量,带动消费升级。在此背景下,不论是中上游制造企业,还是下游品牌消费、服务企业均面临着巨大的商业空间和发展潜力,未来将会涌现出许多新兴消费、消费升级和新的商业模式的机会。 “新兴消费”主题是指通过科技进步或创新商业模式为居民提供优质的产品、服务或解决方案,用以直接或间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相关上市公司,这些公司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符合时代发展和国家政策支持方向,具备技术、品牌、管理、人才等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 “新兴消费”投资主线目前阶段重点关注领域包括: 1)升级型商品消费:指直接为终端客户或企业提供实物消费商品的行业或公司,契合新时代消费者需求变化,侧重于品牌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的相关公司,包括食品饮料、医药生物、轻工休闲用品、农业、纺织服装、家居、家电、新能源汽车、TMT、消费电子等。 2)服务型消费:指直接服务于终端客户或企业且不以实物形式为消费载体的服务型消费行业或公司,具有多层次、多样化、定制化和个性化消费趋势特征。包括酒店餐饮、金融与地产服务、教育、养老、医疗、旅游、体育、家政、装修装饰、交通运输、传媒、零售业、休闲娱乐服务等。 具体来看,新兴消费主题相关上市公司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①涉及新兴消费产业链相关领域的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率以及涉及新兴消费产业链相关领域的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位于所处行业的前二分之一; ②涉及新兴消费产业链相关领域的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高于20%; ③涉及新兴消费产业链相关领域的业务利润同比增长率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且涉及新兴消费产业链相关领域的业务利润占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的比例位于所处行业的前二分之一; ④涉及新兴消费产业链相关领域的业务利润占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的比例高于20%。 新兴消费主题相关行业的范畴会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不断变化,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跟踪相关行业的发展变化,对新兴消费主题相关行业及公司的界定进行动态更新,经履行适当程序后,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并公告,无需另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相关子行业的配置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向和经济周期调整的深入研究,采用价值理念与成长理念相结合的方法来对行业进行筛选。 (3)个股投资策略 对于与新兴消费相关的上市公司,本基金将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进行投资。 首先,本基金基于公司财务指标分析公司的基本面价值,选择财务和资产状况良好且盈利能力较强的公司。具体的考察指标包括成长性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息税折旧前利润增长率、现金流)、盈利指标(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投资回报率、企业净利润率)等指标。结合相关财务模型的分析,形成对标的股票的初步判断。 其次,公司投资研究人员将通过案头研究和实地调研等基本面研究方法深入剖析影响公司未来投资价值的驱动因素,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①政策影响:现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企业具有实质性的利好,可以为企业的改革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②市场竞争格局:企业在市场格局中处于有利位置,有能力进行创新投入和技术改造; ③盈利效率:企业盈利效率较高,财务结构合理,各项财务指标在业内处于领先水平; ④技术升级:企业核心生产技术符合国家科技创新的大政方针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且存在技术壁垒; ⑤公司治理: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稳定高效,同时企业家致力于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规划公司长远发展。 (4)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将重点关注: 1)A股稀缺性行业个股,包括优质中资公司(如国内互联网及软件企业、国内部分消费行业领导品牌等)、A股缺乏投资标的行业(如博彩); 2)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这类企业应具有良好成长性或为市场龙头; 3)盈利能力较高、分红稳定或分红潜力大的上市公司; 4)与A股同类公司相比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 3、债券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国家货币及财政政策、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等重要因素的研究和预测,结合投资时钟理论并利用公司研究开发的多因子模型等数量工具,优化基金资产在利率债、信用债以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之间的配置比例。 (2)利率类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国债等利率品种的投资,是在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及政策环境等进行分析和预测基础上,研究利率期限结构变化趋势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趋势,深入分析利率品种的收益和风险,预测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并通过运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选择合适的期限结构的配置策略。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组合的流动性,决定投资品种。 (3)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深入的宏观研究基础上,综合分析各类信用债发行主体所处行业环境、发行人所处的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因素后,结合具体发行契约,对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在此基础上,建立信用类债券池,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 (4)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可转换债券的债性和股性,利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分析,并最终选择合适的投资品种。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首先将基于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以及套期保值的类型(多头套期保值或空头套期保值),并根据权益类资产投资(或拟投资)的总体规模和风险系数决定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其次,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以及股指期货流动性、收益性、风险特征和估值水平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品种选择,以对冲权益类资产组合的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6、参与融资业务相关策略 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融资业务。本基金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例。若相关融资业务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7、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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