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诺德双翼债券(LO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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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165705(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混合一级 |
发行日期 | 2012年01月04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2年02月16日 / 4.037亿份 |
资产规模 | 0.04亿元(截止至:2018年07月25日) | 份额规模 | 0.0463亿份(截止至:2018年07月25日) |
基金管理人 | 诺德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华夏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赵滔滔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7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4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国债券总指数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通过主动管理和有效的风险控制,实现风险与收益的优化平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央行票据、银行同业存款、回购、可转债、可分离债、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与增发新股的申购,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品种。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9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形势、政府的政策导向和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形成对利率和债券类产品风险溢价走势的合理预期,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各种债券品种进行相对价值分析,综合考虑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和对利率变化的敏感性等因素,主动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在获得稳定的息票收益的基础上,争取获得资本利得收益,同时使债券组合保持对利率波动的适度敏感性,从而达到控制投资风险,长期稳健地获得债券投资收益的目的。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除了可以全面投资各类债券资产之外,还可参与回购市场的投资以及在预期收益高于预期风险的情况下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增发,但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对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在以上大类资产配置约束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自上而下的实施动态化的整体资产配置策略,有效优化资产配置,在严格控制基金净值下行波动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投资组合风险和收益的最优配比。 2、债券投资策略 根据本基金资产总体配置计划,债券资产投资组合的构建将通过“自上而下”的过程,即首先根据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预测,分析市场投资环境的变化趋势,重点关注利率趋势变化;其次,在判断利率变动趋势的同时,全面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债券市场政策趋势、市场资金供求情况等因素,对利率走势形成合理预期。然后,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使用“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考虑债券的信用等级、期限、品种、流动性、交易市场等因素,依据收益率曲线、久期、凸性等指标和相对价值分析研究建立以严格控制久期、控制个券风险暴露度和控制信用风险暴露度为核心的由不同类型、不同期限债券品种构成的债券资产投资组合,并动态实施对投资组合的管理调整,以获取超出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回报。 (1)目标久期配置策略 利率风险是债券投资最主要的损益风险来源之一,而久期是衡量债券利率风险的核心指标。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变量(包括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支、价格指数和汇率等)和宏观经济政策(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汇率政策等)的深入研究分析,预测未来的利率变化趋势,通过情景分析模拟利率未来走势的各种情况,并最终结合风险承受能力和收益目标来确定债券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 本基金将根据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的目标久期。在预期利率处于上升通道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在预期利率处于下降通道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在所确定的目标久期配置策略下,本基金将通过对收益率曲线的研究,预测和分析收益率曲线陡峭度可能发生的变化,并据此确定和积极调整债券组合期限结构,适时采取子弹型、哑铃型或阶梯型等策略,进一步优化组合配置,力争获取更好的投资总收益。 (3) 个券选择策略 在确定本基金债券组合的期限结构后,本基金将研究同期限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对不同类型债券产品进行相对价值分析,包括对票息及付息频率、信用风险、隐含期权、债券条款、税赋水平、市场资金结构和流动性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个券的投资价值,选取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券种构建投资组合,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及不同个券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在具体进行相对价值分析时,本基金将考虑多种策略,包括利差交易、息差策略、骑乘收益率曲线等。 (4)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债券市场历史统计来判断信用利差的合理性和利差曲线的未来走势,确定信用债总体的投资比例。通过对个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选取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券种构建投资组合,以获取不同信用评级债券之间及相同信用评级不同个券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行业发展周期、公司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和内部治理结构来系统评估信用风险,有效管理债券投资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兼具股性和债性的双重特征,其内在价值主要取决于其股权价值、债券价值和转换期权价值。同时,由于市场的流动性因素影响,可转换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相对于其内在价值会存在不同程度的溢价。本基金将通过对可转换债券内在价值的评估,选择投资价值相对低估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将借助基金管理人股票分析团队的研究成果,对可转债的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包括所处行业的竞争情况、公司的盈利模式和成长性等,并参考同类公司的估值水平,形成对基础股票的价值评估和股价波动性变化的趋势,从而判断可转换债券的股权投资价值;基于对利率水平、票息率、派息频率及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其债券投资价值;根据可转债换股条款,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估算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期权价值。综合以上因素,确定可转换债券的内在价值,并根据可转换债券的市场溢价进行相对价值分析,进行可转换债券的投资。 (6)套利交易策略 本基金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许可的前提下,积极合理运用以下套利交易策略: 1)跨市场套利:同一债券品种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同期限同信用评级品种在一、二级市场由于市场交易方式、投资者结构或市场流动性的不同而可能出现收益率的差异。本基金将依据内部固定收益模型,推理套利充分可行的基础上,寻找合适交易时点,进行跨市场套利。 2)息差交易套利:在合理控制债券组合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假如回购资金成本低于债券收益率且市场处于平稳状态时,本基金可以通过质押组合中的债券,融入资金并买入债券,以便实现适当放大债券组合规模和增加获利的套利目标。 3)回购套利:本基金在遵守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相关回购规定的前提下,根据不同市场间的运行规律和风险特征,进行回购跨市场套利和不同回购期限之间的套利等。 3、非债券产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非债券产品的直接投资首选在一级市场上的新股申购(含增发),本基金将对新股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包括所处行业的竞争情况、公司的盈利模式和成长性等,并参考同类公司的估值水平,形成对股票的价值评估,从而判断一、二级市场价差的可能大小,并根据资金成本、新股的中签率及上市后股价涨幅的统计,制定新股申购策略。在新发股票获准上市后,本基金将根据对股票内在投资价值的判断,结合股票市场环境的分析,择机卖出。 对于因可转债转股等所得到的股票及持股期间内所发生的送股、配股和权证等,本基金将结合深入的公司调研和严格审慎的基本面与市场面分析,评估标的的内在价值,在其价值被高估时,选择适当的时机卖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年内的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年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年内,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2)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按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处理; 场内转入、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成立后的3年内,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双翼A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双翼B为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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