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申万宏源季季优选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基金简称 | 申万宏源季季优选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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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970199(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混合一级 |
发行日期 | 2021年07月23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2年11月15日 / -- |
资产规模 | 1.22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1.1547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 | 基金托管人 | 光大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丁杰科、季程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3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25%(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新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集合计划在追求本金安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求为持有人提供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回报,实现集合计划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暂无数据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含次级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集合计划不参与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也不直接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和可交换债券换股形成的股票。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坚持稳健投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长期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1、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资产管理合同当年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红利与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增加的份额计入集合计划份额总规模,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转为相应类别的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每份A类、C类计划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其运作期起始日与原计划份额的运作期起始日相同; 3、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集合计划A类、B类和C类计划份额的费用收取方式存在不同,各类别计划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集合计划同一类别的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当日申购成立的集合计划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本集合计划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成立的集合计划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本集合计划的分配权益;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现金管理型集合计划,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集合计划、混合型基金和混合型集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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