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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况

基金全称恒泰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简称恒泰现金添利货币
基金代码970183(前端)基金类型货币型-普通货币
发行日期成立日期/规模2022年10月31日 / --
资产规模3.41亿元(截止至:2024年03月31日)份额规模3.4101亿份(截止至:2024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恒泰证券基金托管人中登公司
基金经理人张秀超成立来分红每份累计0.00元(0次)
管理费率0.30%(每年)托管费率0.05%(每年)
销售服务费率0.20%(每年)最高认购费率---(前端)
最高申购费率0.00%(前端)最高赎回费率1.00%(前端)
业绩比较基准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跟踪标的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直接从基金产品中扣除,具体计算方法及费率结构请参见基金《招募说明书》

优先考虑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基础上谋求适度收益。

暂无数据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现金; 2、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债券回购; 4、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 5、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前款第4项的,其中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主体信用评级和债项信用评级均应当为最高级;超短期融资券的主体信用评级应当为最高级。 信用评级主要参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信用评级,发行人同时有两家以上境内评级机构评级的,按照孰低原则确定评级。 因债券信用评级调整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集合计划投资不符合上述投资范围规定的,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主要为投资者提供流动性现金管理工具,主要结合短期利率变动,合理安排投资组合期限和各项投资比例,在优先考虑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较好的收益。根据对宏观经济指标长期趋势的判断、市场预期相对于趋势偏离的程度和各类金融工具的流动性特征,决定组合中债券与其他资产的比例分布。考虑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各类属资产的到期收益率、税收、相对收益差额及不同类别资产的流动性指标等因素决定组合在各个品种中的配置比例。通过期限配置和收益率曲线配置来建立组合、通过盯盘判断单个标的流动性情况、通过深入研究判断利率中枢走势以及利率曲线形态。

1、本集合计划每份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集合计划收益支付方式为现金分红; 3、本计划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本集合计划根据每日计划收益情况,以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暂估收益,并在分红日根据实际净收益按月集中支付;当分红日实际每万份集合计划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与暂估值有差异时,管理人向投资者说明造成差异的具体原因; 4、本集合计划根据每日暂估收益情况,将当日暂估收益计入投资人账户,若当日暂估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暂估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暂估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集合计划收益每月集中支付一次。如投资者的累计实际收益为负,则为份额持有人缩减相应的份额;遇投资者剩余份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形,管理人将根据内部应急机制保障集合计划平稳运行; 6、投资者赎回集合计划份额时,于当期月度分红日支付对应的收益; 7、投资者解约情形下,管理人将按照当期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孰低的原则对该投资人进行收益分配; 8、当日申购的集合计划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本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集合计划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本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权益; 9、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以及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管理人可调整集合计划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10、如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为确保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权体现其持有的权益,管理人将以登记机构在权益登记日登记的份额体现投资人持有的权益; 11、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集合计划是一只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混合型基金、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票型基金、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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