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东海证券海盈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基金简称 | 东海证券海盈3个月持有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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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970080(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债 |
发行日期 | 2011年11月01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12月03日 / -- |
资产规模 | 0.01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0098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东海证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潘一菲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8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集合计划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暂无数据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将充分发挥管理人的投研能力,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对集合计划的大类资产进行动态配置,综合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配置等策略对个券进行精选,力争在严格控制集合计划风险的基础上,获取长期稳定超额收益。另外,本集合计划可投资于股票等,管理人将选择估值合理、具有持续竞争优势和较大成长空间的个股进行投资,强化集合计划的获利能力,提高预期收益水平,以期达到收益增强的效果。 资产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在充分研究基本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微观市场主体的基础上,对市场基本利率和债券、货币、股票等投资品种收益率水平变化进行评估,并结合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析,针对不同行业、不同投资品种选择投资策略,以此做出最佳的资产配置及风险控制。 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主要遵循“自下而上”的投资理念,结合当前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及发展趋势、国家政策等因素,考察行业运行周期、发展空间等,重点关注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行业。 (2)个股选择策略 本集合计划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选择估值合理、具有持续竞争优势和较大成长空间的个股进行投资。 定性分析主要基于投研团队对公司的案头研究和实地调研,包括所属细分行业情况、市场供求、商业模式、核心技术等内容,深入分析公司的治理结构、经营管理、竞争优势,综合考虑公司的估值水平和未来盈利空间。 定量分析主要根据相关财务指标,如营业利润率、净利率、每股收益(EPS)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等,分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等,并综合利用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折现现金流法(DCF)对公司进行合理估值。 新股申购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通过深入分析上市公司IPO基本面情况,结合新股发行市场环境,积极参与新发和增发股票的询价和配售,利用相对价值分析方法,并根据可比公司股票基本面因素和价格因素构造多因素模型,预测新发或增发股票在二级市场的合理定价以及发行价格,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确定不同的申购方式及各自的比例。 同时,本集合计划将根据当时市场状况和资金面情况,合理估算新股一级市场发行价格、中签率、机会成本、申购收益率及最大风险值。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新股申购收益的最大化。
1、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集合计划是一只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理论上其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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